她把嘴角那一点动静收住。这地方太窄,连笑都不宜笑得太开,否则恐怕先撞上舱板,再撞上易季常的目光。
标题四个字:
“香母押准。”
底下,是一段短短的文:
“准广州季常行,为香屿香母木押香原料承办商,凡天下押香所用香母木,皆由其登记、采运、保管,各州押册处不得另立。”
再底下,是两个印。
一个在左,是押册处的官印,方方正正,红得端庄。
一个在右,大了一圈,四个篆字:内帑之印。
她站在那里,没有动。
她的视线沿着每一行字慢慢往下,最后停在那一行朱红上。铜灯的光在纸面浮动,印色沉沉地压着字,旁边一小片纸纤维微微翘起。她的手仍收在袖里,指尖抵着掌心,掌心被指甲压出一道浅痕。
灯火轻轻晃了一下。
她把最后那半句,又默念了一遍:各州押册处不得另立。
这半句,才是整份文书的心。
若这份准文核真,往后天下押香原料便被圈进他一家,别人想另开路都难。馥兰先前试算的那笔钱,在这张纸上,被写成了独占的口子。可眼下她看到的,还只是易拿出的文书,不能当成已验过、已颁行的律。
纸薄字少,落在人心上的分量却不轻。她看着“不得另立”四字,想起那些曾被她摊在桌上的帐目与路线。纸上可以把一件事写得很平,写的人手稳,读的人却未必能把那份平静也一并接住。
***
她先看字。
字很好,工整,笔画转折很稳,却不能因此认定出自哪个衙署、哪一只手。墨气像松烟,纸边有潮润的光;船舱受潮,也会使旧墨和纸气显出不同,不能凭这一点定书写年月。
她的目光从横画移到收笔处,慢慢辨认墨色的深浅。纸上那一行行字端端正正,连末尾的点画都落得分毫不乱。灯焰映在她的瞳仁里,随着船身微微摇晃。
再看日期。
最末一行小字:“承平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九。”
她的眉头,不易察觉地动了一下。
十一月初九。
她把郑君珩那封急信,从头到尾,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信是十一月二十六到广州的,沿途加急转递;她没有每站的交割日,不能替它倒算一个确定的发信时辰。信里写得清清楚楚:易季常的奏议,十月二十三到长安,内帑收下以后,没有立刻批,先把副本送到押册处,问韦知章的意见。
写信的时候,内帑还没有批。
眼前文书的十一月初九,比她收到信早了十七日。信里说未批,这里却已写准,两边的口径对不上。
但收到信的日子,不是写信的日子;题在文上的日子,也未必就是用印日。是不是消息迟了、途中改批,或文书本身有问题,还得核原奏、批簿和用印记录。
她的目光,落在左边那枚押册处的印上。
铜灯底下,印痕的边缘清晰,方角端正。她没有伸手去碰,只把视线沿着印色的一道细纹,移向旁边空白处。
还有一件事。
韦知章看完副本,在空白处,写了四个字。
不合规矩。
韦写过反对,这里却有押册处的印。她要核的是谁在何时依何项授权用印,不能把“他反对过”直接当成“这枚印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