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起他们的头髮,阳光在他们身上跳跃,像两个正在被时间追赶的孩子。
学生们纷纷驻足,看著这一幕,脸上浮现出各种复杂的表情。
“那是赞达尔学长吧?他在追谁?”
“墨尔斯学长?就是那个从来不跟人说话的?”
“天哪,赞达尔学长手里拿的是什么?猫?”
“他拿著猫追墨尔斯学长?这是什么操作?”
“你懂什么,这叫浪漫。”
一个女生双手捧脸,眼睛发亮。
“拿著对方害怕的东西追对方?这哪里浪漫了?”
“你不懂,这叫『我偏要勉强。”
墨尔斯听不见这些议论。
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太快了,快到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他只能听见赞达尔的脚步声,太近了,近到像踩在他后背上。
他只能听见那只猫崽的叫声,太细了,细到像一根针,扎进他耳朵里,扎进他脑子里,扎进他那些被深埋的、不敢触碰的记忆里。
他想起很久以前,他也是这样跑。
但那时候他跑得没有这么快,因为他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害怕”是什么。
那时候他走路不看路,脚抬得不够高,踩下去的时候听见一声很轻的、像气泡破裂的声音。
他低头,看见一窝刚出生的猫崽。五只,不,四只。
有一只在他脚下,已经不会动了。
剩下的四只还在叫,还在爬,还在试图找到那个再也不会回来的母亲。
他站在原地,看著自己的脚,看了很久。
然后他转身走了。
不是“不感兴趣”,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些还在叫的生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只被他踩死的猫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看那些过於小的、刚出生不久的动物。
不是“討厌”,是“怕”。
怕自己再踩到它们,怕自己再听见那种气泡破裂的声音,怕自己再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
墨尔斯跑出图书馆,跑出庭院,跑出学院大门。
他跑进一条小巷,拐了几个弯,翻过一堵矮墙,钻进一个只够一个人侧身通过的窄缝。
他蹲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喘气。
他的后背全是汗,他的腿在发抖,他的心臟像一台过载的机器。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跑。
他可以躲,可以用“隱秘”让自己消失,可以站在原地、用那种“不感兴趣”的表情让赞达尔自己离开。
但他没有。他跑了。
像很久以前那样,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