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斯站在赞达尔的宿舍门口,手里拿著一包刚买的薯条。
他已经在门口站了五分钟。
不是因为犹豫要不要敲门——是因为在计算“敲门”这个行为的最佳时机。
根据他昨天对赞达尔作息的分析,这个人昨晚应该通宵了,现在大概率在补觉。
如果现在敲门,可能会把他吵醒,让他更生气。
但如果再过一小时,他可能已经醒了,但刚醒的时候脾气最不好。
如果再过两小时,他可能已经吃过早饭,心情会好一点。
但如果再过三小时,他过来道歉就明显有种毫无诚意的感觉了——
门开了。
赞达尔站在门口,顶著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头髮乱得像鸡窝,一脸“我刚刚睡著就被吵醒”的暴躁。
“你在我门口站了多久?”他问。
墨尔斯想了想:“大概……七分钟?”
“我透过门缝看见你七分钟前就来了。”赞达尔说,“为什么不敲门?”
“在算最佳时机。”
赞达尔沉默了。
他盯著墨尔斯看了三秒,然后转身往屋里走。
“进来吧。”
墨尔斯跟著他走进去。
房间比他的乱多了——书桌上堆满了各种资料和草稿,地上散落著几张被揉成一团的纸,角落里甚至有一个被踢翻的垃圾桶。
赞达尔坐到椅子上,打了个哈欠。
“啊……”
墨尔斯看著他,纯白的眼眸里浮现出一丝……复杂的情绪。
他昨天干的事情確实很过分。
关掉赞达尔的提醒,害他错过死线。
虽然那个提醒真的很吵,吵到他睡不著觉,但——
不对。
他睡不著觉又不是提醒的错,是他自己选择恐惧症发作被论文题目困扰的问题。
所以確实是他过分了。
该怎么赔偿?
帮他写十篇论文?
不行。
赞达尔只要从自己脑子里面出来的东西,別人的他不认。
帮他买一个月早饭?
不行。墨尔斯自己生物钟反常,两点起床的人怎么可能买的到早饭。
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