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没有死”。
主动的。
就像他选择死亡一样,他选择“没有死”。
墨尔斯忽然觉得有点头疼。
这些天才……一个个的,说话都跟谜语一样。
赞达尔是这样。
博识尊也是这样。
就他一个,想好好说话,但没人跟他好好说话。
算了。
他走回石床边,坐下。
看著天花板上那些粗糙的石纹,开始想一些有的没的——
薯条很好吃。
博识尊很討厌。
赞达尔很麻烦。
自己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確定:
他还在这里。
在这间牢房里,穿著蓝白条纹病號服,扎著双马尾,每天吃薯条,偶尔给全知星神打电话,然后被气得红温。
这就是他现在的“活著”。
虽然离谱,但——
还挺有意思的。
墨尔斯弯了弯嘴角。
那个弧度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出来。
但它在。
——
牢房外,走廊尽头。
两个守卫站在值班台前,正在聊著刚才护工说的话。
“听说那个12號的,今天脸红了?”
“对。护工说的。”
“为什么?”
“不知道。护工问他,他说没有。”
“噗——那不是更有问题了吗?”
“可不是嘛。一个平时面无表情的人,突然脸红,肯定发生了什么。”
“你说会不会是……恋爱了?”
“恋爱?和谁?护工?”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