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说出来太奇怪了。他们又不是什么亲密关係,只是……师兄师弟?同事?曾经追逐和被追逐的关係?
说孤独,太过了。
——
墨尔斯也沉默了。
他看著赞达尔,看著那张明明很年轻却总是一副“我在操心”表情的脸,忽然想起——
这个人比他小十岁。
如果他不注意身体,如果他一直这样作息混乱、从不锻炼,如果他就这么摆下去——
他確实会比赞达尔走得早很多。
而赞达尔会一个人留在后面。
看著他的背影越来越远。
墨尔斯垂下眼眸。
赞达尔忽然转头看向墨尔斯:
“別忘了你的薯条。”
墨尔斯愣了一下。
“薯条?”
“对。”赞达尔点头,语气恢復正常,“只有活著才能吃薯条。如果你现在猝死了,以后就再也吃不到薯条了。”
墨尔斯沉默了。
薯条。
金黄色的,酥脆的,咸香的,刚出锅的薯条。
蘸著番茄酱的薯条。
配著冰可乐的薯条。
他沉默了三秒。
然后——
“……行。”他说。
赞达尔弯了弯嘴角。
“那起来。先从热身慢跑开始。”
——
十分钟后。
研究所后面的小操场上。
墨尔斯站在跑道起点,穿著那身万年不变的黑色正装——赞达尔试图让他换运动服,被他拒绝了。
“跑多久?”他问。
“先跑四百米。”赞达尔说,“慢慢跑,不用太快。”
墨尔斯点点头。
他开始跑。
前五十米,姿势还行。
一百米,脚步开始变慢。
一百五十米,呼吸开始变重。
两百米——
墨尔斯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