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怎么——为什么——从哪儿——怎么进来的——不对——你怎么爬上来的!!!”
赞达尔的声音从沙哑到尖锐,最后几乎破音。
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衝到窗边,探出脑袋往下看——
四层楼。
垂直的墙壁。
几乎没有可以攀附的突出物。
唯一的“路径”,是墙壁外侧那些装饰性的、间距极大且滑不溜手的石雕花纹,以及几株羸弱的、被拽断了不少枝丫的爬山虎。
他猛地缩回脑袋,瞪向墨尔斯。
墨尔斯正用那双纯白的眼眸回望著他,表情堪称无辜。
“走直线。”他说。
“……什么?”
“走直线。”墨尔斯重复了一遍,语气像是在解释一个眾所周知的常识,“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赞达尔愣住了。他的大脑在“这是荒谬的”和“这是墨尔斯的逻辑”之间疯狂摇摆。
“我的居所,”墨尔斯继续平静地解释,“在你的居所和学院主实验楼之间的直线上。从实验室到我的住处,如果走地面道路,需要绕过花园、人工湖和三堵墙,总距离约2。7公里。如果走直线……”
他顿了顿,抬手指了指自己刚才进来的窗户。
“1。3公里。节省时间约40%。所以。”
所以。
所以他就徒手爬了別人的房子。
赞达尔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直跳。
“你——你就不能绕路吗?!这是私人住宅!四层楼!垂直墙壁!你没有——你就不能——正常人会——”
“我不是正常人。”墨尔斯打断他,语气依旧平淡,但赞达尔莫名听出了一丝微妙的、近乎自豪的意味。
赞达尔张了张嘴,又闭上。他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墨尔斯確实不是正常人。
正常人不会在实验室里三天不说话只靠点头摇头交流。
正常人不会在食堂用薯条拼出质数分布图,正常人不会——
正常人不会在凌晨两点,为了“走直线”,徒手爬进別人的臥室。
“你……”赞达尔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恢復平稳,“你知道这是私闯民宅吗?”
墨尔斯眨了眨眼,那双纯白的眼眸里似乎掠过一丝真正的困惑。
“需要敲门吗?”
“当然需要!!!”
赞达尔的怒吼在臥室里迴荡,又被他强行压低——该死,现在是凌晨两点,会扰民的。
墨尔斯安静地看著他,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赞达尔莫名觉得,那双眼睛里此刻正写著:人类的规则,真麻烦。
两人就这样在月光下对峙著。
一个穿著睡衣、头髮乱成鸟窝、脸色因激动而涨红的少年天才,一个浑身沾满爬山虎碎叶和墙灰、面无表情、仿佛深夜爬窗只是日常通勤的金髮怪人。
良久,赞达尔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把脸埋进了手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