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这个世界著名的大城市,并不讨美国人的喜欢。尤其是生活在西部的美国人,他们说纽约只代表纽约,并不代表美国。
纽约大而拥挤,街道脏而乱。许多主要街道年久失修,柏油断裂或塌陷,路面坑坑洼洼。坏得太严重的地方,就铺上一块二十厘米厚的钢板。这样修路最省事,也显示美国不缺少钢铁。只是苦了市民,行人走上去,一不小心就会绊个跟头。汽车行驶在这样的街道上,嘎噔嘎噔,颠簸不已。
纽约人也显得较为粗野。到了晚上,有人就在大街上撒尿。一些年轻人横冲直撞,有意寻衅。
美国人的文明是:走在大街上,遇到了自己不认识的人,只要两人目光相碰,就喜欢点个头,打声招呼。但两个人走个对面,一方突然遭到坏人抢劫、行刺或者侮辱,另一个人倒装做看不见,绕道而过。事不关己,不管不问,更不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美国人不爱管闲事,是为了不给自己惹麻烦。如果你看见发生了抢劫、行刺和强奸的事情,不赶快躲开,也许会惹恼坏人,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即便不如此,也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叫到警察局去作证,没完没了地被传讯,耽误自己的时间,不仅影响收入,闹不好还会被老板解雇。
在纽约,连这种假惺惺的只限于点头打招呼的“文明”也很少见。纽约人的服装最怪、最杂。连穿着高跟鞋的女人,走起来也是一路冲锋的样子,带着一股“野”劲儿。
有强烈的纽约味儿,最能标明纽约的特点,集中体现了美国人所谓的自由和文明的地方,我看就应该数纽约的地铁和百老汇的夜晚。
怎样来比喻纽约的地铁呢?它很像旧天津的“三不管”——天神不管、地鬼不拿、仁人君子不问。这种地方是冒险家、投机分子、流氓强盗的乐园,是一种可怕的黑社会。在这里人类文明仿佛倒退了几百年,连空气都显得粗俗和野蛮。
在美国工作的同胞,私下里也告诉我们,光有这三条也还靠不住。有个旅游代表团,成员是四个男子汉,人数不算少了,同样也是在大白天,碰上一个黑人。那黑小子看他们两眼,便从他们身边挤过,然后一声呼哨,不知从什么地方忽然钻出七八个黑色大汉,把他们围住。中国人出差,喜欢把全部家当都放在提包里,睡觉枕在头下,上街提在手里,以为这是最保险的。在美国这样做恰恰是最不保险的。不消两分钟,旅游团的一千多美元零用钱、一架照相机和其他一些物品,全送给了那一群黑小子。掌管钱财的那位老兄的手里只剩下半条扯断的提包带。
坏人是很了解“行情”的,他们专抢中国人或者日本人。中国人出门上街喜欢带现金,而当地人上街买东西多用信用卡或支票,身上常常是一文不名。要命一条,要钱没有,抢他何益?而东方人到关键的时候舍财不舍命,对强盗难免不倾囊相助。对这些刚出门的中国人,也极好辨认,他们西服革履,系着领带,干干净净,一本正经,短发净面。朝这些人下手一般是不会落空的,不走运还可以扒走一套西服。
因此,同胞告诫我们,身上不可多带钱,也不可不带钱。带十元或二十元,此谓“买命钱”。遇上强盗打劫,倘若他一无所获,就会觉得晦气,一怒之下也许要置你于死地。如果他能得到个十块二十块的,就不会朝你下黑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过分害怕,跟他好说好道,晓之以理,说不定强盗还会再还给你五块钱,叫你够坐汽车回旅馆的。
这算过的什么日子?未曾出门先想到挨刀子捅或者遭抢劫!人们把纽约地铁渲染得越是可怕,越激起了我们的兴趣,非去坐一坐地铁不可了。
百闻不如一见,纽约的地铁的确够“味儿”!破破烂烂,黑不溜秋,地下铁路密如蛛网,通到城市的各个角落。有时地铁也钻出地面,在路面上行驶一段又钻进地下,使我想起了在迪斯尼乐园参观过的“鬼府”。纽约的地铁车站也像一个迷宫,铁道七岔八岔,站台拐弯抹角、四通八达,构成了许多偏僻的角落,黑洞洞,冷幽幽,阴气逼人,在这些角落里常有强人出没。不要说是夜晚,就是大白天,这里也如同黑夜。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目光贪婪,面带凶气,既不上车,又不出站,在站台上**来晃去,幽灵一般。有些胆小的人,见此情景虽然未遭抢劫,腿肚子先自软了三分。
真是大开眼界,如果不坐地铁,岂不等于没有看到纽约?
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介绍一家国际笔迹咨询所的新闻,那些笔迹专家们专门研究和分析人们随手涂写出来的玩意儿,据说灵验得很。表面上看是毫无意义的乱涂乱抹的东西,实际却反映了潜意识的重要信息,透露了一个人的内心感觉。信手画尖角和乱七八糟的直线,就说明这个人性格暴躁,心情沮丧。随意画圆圈,表明这个人自由散漫,什么都不在乎。画眼睛的人,性格多疑。画星星的人,怀有某种希望。连美国的总统也不例外,肯尼迪喜欢画白宫和自己别墅的对比,标志他喜欢改革;里根爱画自己不同时期的肖像,说明他善于交际。
这些笔迹鉴定专家为什么不到纽约的地铁里考证一番呢?倘若他们对纽约地铁里,已经对人们的视觉和心灵造成灾害的乱涂乱抹,做出正确分析的话,那该怎样解释美国人的性格呢?
晚上,我们在百老汇一家剧场,看百老汇歌剧院演出的歌剧《安妮》。据白莉娟小姐(Jancarol berris)讲,这个戏上演六年多了,演了两千三百多场,一直盛况不衰,场场满座。美国政府和资本家都很喜欢这个戏,广为宣传,去年拍成了电影。这是个美国式的“全亮色”的作品,剧情很简单。
三十年代,在一所孤儿院里,有一个聪明又倔犟的小姑娘,她叫安妮,不愿忍受胖院长汉尼根太太的管束和虐待,多次想从孤儿院逃跑,都被抓了回来。有一次逃出去的时间稍微长一点,是由于她机警地钻进了垃圾袋,被收垃圾的工人背出了孤儿院。她宁愿到处流浪,忍饥挨饿,也不愿再回到孤儿院过那种安定的但是备受摧残的生活。安妮在流浪中和同样也是无家可归的狗——桑迪,交上了朋友。从此,她不管到哪儿,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桑迪。
圣诞节前夕,好像是无儿无女的老绝户头、亿万富翁沃伯克,派颇有贵妇人风度的秘书格雷斯太太,到孤儿院挑选一个男孩,来沃伯克家过一个星期的豪华生活。格雷斯太太却看中了刚又被抓回来的安妮,把她和桑迪领回沃伯克家。安妮以她特有的机灵活泼、大胆勇敢,首先博得了仆人们的宠爱,很快也赢得了沃伯克的喜欢。他想收养安妮,并想帮助安妮找到她的生身父母。沃伯克登了广告:安妮的生身父母如果前来认领自己的女儿,可以得到一大笔赏金。于是冒认者络绎不绝,汉尼根太太勾结堂弟和他的女友,伪造证物。若不是安妮在孤儿院的小朋友告密,几乎要把安妮连同赏金一块领走。
故事并不新鲜,甚至可以说毫无引人之处。《安妮》为什么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呢?
我想有两个原因:一是它的形式,音乐喜剧在美国有它的传统,自有独特的引人之处,演出效果很好,观众经常会爆发出一阵阵哄笑,并不断为演员鼓掌。第二个原因在那些小演员身上,各具才情,逗人喜爱。他们大的十三岁,小的九岁,演得各有性格,自然真切,活泼生动,妙趣横生。他们的声音里还带着奶味,却能歌善舞,越发显得天真烂漫。
这些小演员是从成千上万个少年儿童中挑选出来的,又经过了专门的训练。六年多以前,在音乐喜剧《安妮》中扮演孤儿的小演员们,现在已经长大了,与角色的年龄不相符。我们看到的这台小演员是新换上来的。一换演员,这个戏就又热闹一阵,老板吹演员,就是吹自己的戏。把小演员说得越神,对人们的吸引力就越大。老板需要明星,明星能够赚钱。
回到旅馆已接近午夜,我正想放水洗澡,同行的两位女士打来电话,她们邀我到街上去走一走,看看百老汇的夜景。我感到诧异,刚从百老汇回来,怎么又要去逛百老汇?她们讲,在百老汇的剧院里看戏,不等于看到了百老汇的夜景,要想真正了解纽约,就得直接到社会的底层去,甩开保镖,我们自己随便去逛一逛。
她们的兴致很高,另外还邀了两位上了年纪的男同志。因为我比较年轻力壮,也希望我跟他们一同前往,增大安全系数。我实在不想去,对百老汇的夜景也没有多大兴趣,但这种时候,作为一个壮年男子,理应为同胞们“两肋插刀”。其实真的遇上强盗,我也无济于事。不过多一个人总会多一份力量。就这样,我们学前人的“微服私访”,悄悄地走进了纽约的黑夜之中。
纽约的气温比洛杉矶冷得多,夜晚加上了一件毛背心还觉得有些凉。在突出的摩天大楼的顶部,挂着巨型的寒暑表,电子光逐渐减少,说明气温还在下降。这电子光标志着水银柱,在夜幕中格外刺眼。
纽约的街道成棋盘形,横的称街,纵的为道。当我们溜到四十二街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多钟了,却正是百老汇一天之中最热闹的时刻。
四十二街上的商店都开着门,从一家挨一家的电器商店里,传出流行的电子音乐,嘶哑的男人的歌声和轻飘飘的女人的歌声,还有刺耳的摇滚音乐。我怀疑这些商店之所以开着门,就是为了播放这些音乐,给纽约人的夜生活增加点气氛。因为买东西的人很少,售货员闲得发腻,有的跟着唱机一块哼哼,有的摇头扭屁股,不知是自得其乐,还是驱赶睡神。
大街上行人不少,但和白天的行人有很大变化,那些夹皮包的神气活现的美国人不见了,多了一些游手好闲之辈。在夜总会和商店的门前,在胡同的拐弯处,在一些黑暗的街口和角落里,游**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人物。他们或三五一伙,勾肩搭背,在街头嬉笑打闹。或独往独来,故意冲撞行人。我因为要保护女士和年老的同志,左肩被撞过两次,他撞完人还扭头看看我,我也看看他,要是真动拳头,他也未必就能沾光。但为了少惹麻烦,只好吃个哑巴亏。还有的人,像吸毒鬼,又像醉汉,站在当街,斜叼雪茄,用放肆的目光追逐行人,给灯红酒绿的气氛增加了一层恐怖。
白天,偶尔才能碰上一两个黑人,他们给人的感觉是朴实和善良。一到了深夜,黑人仿佛同黑暗一块降临到大街上,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中,多是黑人。警察荷枪实弹,手里还提着一套报话机,在马路上来回巡逻,有的地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气氛森严,颇有一种大敌临头的架势。同行的两位女同胞,游兴全无,神情紧张,用力拉住我们的胳膊,一个劲儿地催促赶快回旅馆。
这就是纽约的夜景,该说它什么好呢?有色情,有无耻,有恐怖,有荒诞……还有什么呢?
花样当然还有很多,赌博,电子游戏,露宿街头的流浪汉,酒鬼收容所,贩毒的巨商在夜幕的掩盖下拍板成交,抢劫金库的大盗正乘夜色逃之夭夭……
10月12日
文学上的“大”与“小”
我的房间在帝国饭店的十六层,清晨起来,隔窗眺望纽约的街景,由于高楼林立,看不见太阳东升,也望不到朝霞,穿过楼尖只能看见一线灰蒙蒙的天空。燕子、鸽子和其他小鸟,在摩天楼的下半部穿来绕去,飞行的障碍很多,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撞楼而死。人类的建筑,侵犯了属于鸟类的天空。
大街上车如穿梭。纽约的小汽车开得格外快,像醉汉撒野。行人穿过马路时需特别小心,谁知你越小心,司机把车开得就越发粗野,看见马路上有行人也不减速,风驰电掣,在行人身边一掠而过。但是,纽约有许多“勇敢分子”,专治司机。他们是年轻人,有男也有女,在大街上溜旱冰,旁若无人,旁若无车。有的成双成对,还做出各种姿势,忽儿“银燕亮翅”,忽儿“鹰抓兔子”……这还不算,他们每人头上都戴着一对立体声大耳机,一边自由自在地滑行,一边听着音乐。什么汽车喇叭,行人谈话,一切城市里特有的喧闹和噪音,全都听不见。耳朵里只有美妙的乐声,优哉游哉!他们只管不受别人的干扰,这样是不是会干扰别人,那就不管了。
也有不少青年人,虽然不溜旱冰,一上街就戴上耳机,袖珍收录机往口袋里一放。以此来对抗嘈杂的城市噪音。据说这样可以修身养性,有益健康,益寿延年。只是给警察局找了不少麻烦,使警察们深感头痛。大街上戴耳机的人日渐增多,已经成了美国交通事故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美国人爱搞一些小零碎。有人戴一副大号的眼镜,镜片上装有雨刷,下雨时能自动扫掉镜片上的水珠。暴雨如注,有人为了显示自己这种奇妙的眼镜,不打伞,不戴帽子,任大雨浇头,昂头仰脸,颇为得意。
上午和纽约的作家座谈,对他们的人和作品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他们对中国文学也所知甚少。
美国是个经济和军事情报的大国,却是文学和思想情报上的小国。我们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学的了解,远远胜过他们对中国的了解。这种文化交流上的“逆差”现象,不是美国人的光荣。这可能由于他们的傲慢与偏见所致,也跟长期的政治隔绝有关系。但主要还是取决于一个民族是否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是否有深厚的文化修养。在这一点上,中华民族是值得自豪的。
美国文人总是标榜文学如何脱离政治,如何瞧不起政治和能够对抗政治。其实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其经历是和政治密不可分的,并以能和政治家交往为荣。在美国二十几天来,我遇到的几个在美国颇有身份的文人,几乎都是政治家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