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依据哲学上“理论与实践结合”理念提出的。即将教学过程中学习者需要掌握的理论与脱离书本的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学习者掌握理论知识,用理论指导实践,再从实践中获得经验完善理论,从而达到学用结合的教学原则。
践行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以理论知识为基础,构建学科基本知识体系,保障学习者牢靠地掌握与学习基础知识;(2)将学习者现有的知识水平与相应的实际活动相联系,有效教学;(3)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培养学习者使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将理论落实到实处。针对这一原则,教师在做文本分析时,更多地注意将理论知识与学生的实际活动相结合,保证了分析的准确性。
3。启发性原则
启发性原则是从《论语》“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中提取的理论精化,沿用至今。即在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主导,层层探索,步步引导,调动学习者的兴趣,培养其独立思考、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践行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培养学习者的兴趣,使其积极主动地学习;(2)教师提出问题,创设情境,启发学习者独立思考;(3)构建和谐、平等的教学关系。
目前,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与完善,启发成为教师们教学的“宠儿”。比如,在解一道数学题时,教师鼓励学生用不同的方法解题,并积极地引导学生使用最简单、快捷的方式获得答案。
4。循序渐进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系统性原则)即教学依据学习者现有的认知发展规律和学习材料的特点,按照一定的顺序,教授学习者基础知识与技能,培养其逻辑思维能力。
践行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教师按照学科内在知识体系构架和逻辑顺序组织教学;(2)教师帮助学习者掌握最基本的知识与技能,理解较难的知识点,发现问题切入点;(3)教学内容应该由简到繁、由浅及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
目前,中国升学压力造成了一种违背“循序渐进”的现象,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让孩子早识字、早上学、早学奥数,所有的“早”都压在了孩子身上,忽视了孩子的现有发展水平,将孩子的生活变得“支离破碎”。
5。直观性原则
直观性原则即“在教学中利用学生多种感官和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各种形式感知,丰富学生的直接经验和感性认识,对所学内容形成清晰的表象,从而比较全面深刻地掌握知识,发展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8]。该教学原则强**师利用教学事务或用直观的语言,向学生传授学科知识或学习经验。
践行该原则的要求是:(1)教师分析学生的心理发展状态及年龄特征,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采用相应的直观教学手段;(2)教师针对自身的教学特点与文本内容,选择合适的直观教学手段;(3)教师选用适应于教学情境的语言直观。
6。巩固性原则
巩固性原则即在教学活动中获得知识后,加以反复强化,理解知识,保持记忆,以便再次应用时得心应手。
践行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教师指导学生分析与理解文本材料,为巩固强化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对已掌握的学习内容及时练习;(3)教师与学生共同学习,温故知新。
长久以来,教师们比较“钟爱”该原则。比如,一节古诗文课,教师会按照问题的难易程度有序地提出,并且在教学过程中借助多媒体等影音工具播放诗歌朗诵,最后带领同学巩固练习已学知识,并要求背诵。
7。因材施教原则
因材施教原则即教学活动中教师从学生现有的水平出发,根据学生的个别差异,采取针对性的教学方法,促进个体发展。“因材施教”源于孔子在两千多年前的教育教学思想,发展至今,该思想不断完善,与班级授课制的统一教学相结合,全面系统地服务于当代教学体系。
践行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教师详细地了解学习者的现有知识水平、认知情况、心理发展特点;(2)处理好不同学年段的衔接问题;(3)协调成绩“优”与“差”学生间的差额程度;(4)正视个别差异,摘下“有色眼镜”。虽然我国一直在倡导因材施教,但真正做到的教师少之又少。比如,在英语课堂中,有的学生阅读好,有的学生口语好,有的学生写作好,教师不可能单独教写作好的学生练习口语,也不能教阅读好的学生练习写作,我们的教学过程需要秩序,更需要照顾到每一位学生,这样就会出现很多矛盾。
四、教学方法
(一)教学方法的概念
教学方法主要包括途径说、方式说、手段说、相互作用说、动作体系说、操作策略说等。学界一般将教学方法界定为,教师与学生在教学中为了实现某个教学目标,完成某项教学任务,相互协作中使用的方式。《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中强调,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必须掌握教学方法,并能根据教学现状与其他因素,很好地运用教学方法。所以,一线教师要熟练教学方法,才能保证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二)国外教学方法改革
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浪潮中,不断呈现新型的教学方法,如布鲁纳的问题教学法、斯金纳的程序教学法、瓦·根舍因范例教学法等。
1。问题教学法
问题教学法又称发现教学法,20世纪60年代布鲁纳等人以认知学派理论为基础创设该种教学方法。该方法要求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要创设情境,帮助学生一步步地发现问题、探索答案,获得成功的喜悦。
问题教学法的基本步骤是:(1)教师制造情境,提出问题,调动学生寻找答案的积极性;(2)师生选择需要的材料,引导学生找到解决方法;(3)师生考究预案,修补漏洞;(4)获得结论,指导实践。
该教学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与发现创新能力。但是在教学活动中对课时的要求较长,很难把握学科知识的框架结构。我国一线教师针对问题教学法的不足,也开始进行探索,在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同时,再结合其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程序教学法
美国鲁莱西最早设计出一种进行自动教学的机器,其目的是利用这种机器,把教师从教学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1945年,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提出程序教学法,他认为该方法的首要前提是编制及使用一种像机器的程序教材,通过教学依据小步子的原则对学生授予知识与技能,实现程序教学。其基本模式是:刺激—反应—强化。
该教学法必须遵循四点原则:(1)学生对知识的学习应具备积极主动的心理状态;(2)将学习内容划分为一个个小模块,在教学中进行“小步子”学习;(3)反馈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内容与状态,及时做出调整;(4)学生依据自己的学习进程,自定学习步调。
程序教学法适应于个别教学,循序渐进,自定学习步调,培养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程序教学不够灵活,不利于教师主导性的发挥,同时遏制了学生的想象力。
3。范例教学法
20世纪50年代初,各个国家均对学生的学习内容上增加“砝码”,知识广、内容多成为当时的普遍现象。德国教育家针对国内的形式和教学质量不断下滑的现象,研究出“范例教学”,并在纷乱的教育领域得到了重视。
范例教学法即通过分析文本材料中的典范事例,透过材料表象看本质,探索其中的规律,由个到类再到普遍规律的一种教学方法。其代表人物是瓦·根舍因。该教学法强调作为学生的教学主体与作为教材的教学客体高度结合,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贯彻该教学法的四个阶段是:第一阶段,借用典范事例明确“个”案;第二阶段,通过典范个案,推理出“类”;第三阶段,通过一类典范事例,分析探究出事物普遍规律;第四阶段,通过典范事例的普遍规律,获得经验,指导实践。比如,在小学数学课堂上,教师最常用的教学方法,先为学生讲授例题,通过例题总结同类型题的解答规律,在巩固练习中,学生就能够熟练地运用这些规律解题。
范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构建学科知识结构框架。但是从个别到一般,强调的是同类教学水平的班级,并不是将某一教学规律全面地推广。
(三)国内教学方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