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程锦恨不得现在就把任一抓回来。
可真到了离他只有一扇门的距离,他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
他怕任一看见自己时失望的眼神,更怕他像从前那样,一夕之间又垮下去。
京城别墅的事情始终是宋程锦心里的一根刺。
当初因为他的疏忽,任一被留在别墅里的那段时间遭人虐待。后来发生的一切,像是从那里裂开了一道口子。任一越来越怕他,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从那时起,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
所以这一次,宋程锦不敢再赌。
哪怕他已经找了这个人整整三年。
清早,朱妈妈照旧起得很早。
院门一推开,她就看见外头停着一辆陌生的黑色轿车。
她也没多想。
这几年日子一年比一年好,村外的路也修了,偶尔总有些外地人开车经过,找块空地停一停也不稀奇。
“朱江!快醒醒!今儿赶集,赶紧起来!”
朱妈妈扯着嗓子往屋里喊。
朱江睡得正香,被这一嗓子吵醒,迷迷糊糊揉了揉眼睛,翻身的时候又弄出不小的动静,连另一张床上的任一也跟着醒了。
朱家总共就两间卧室。
任一刚来的时候,一直和朱江挤一张床。偏偏朱江个子大,睡相还不好,睡着了翻个身能占掉大半张床,任一不知道被他挤醒过多少回。
后来跟着朱志强学木工,任一手艺渐渐练出来了,索性给自己打了张床。
现在睡的这张,就是他的“出师之作”。
“妈——”
朱江把被子往头上一蒙,声音闷在里面,“昨天任一才买了一堆东西回来,还买啥啊?”
“那能一样吗?”朱妈妈在外头道,“赶集就是人多才热闹。”
她现在的日子过得舒心。
儿子出去跑车,能挣钱了;任一也孝顺,平时帮她干活,木工手艺又好。村里人见了她,个个都说她命好,有个能干的儿子不说,家里借住的亲戚也是个俊俏又有本事的小伙子。
尤其赶集碰上熟人,总免不了把她夸上一通。
朱妈妈每回嘴上说着“哪有哪有”,脸上的笑却怎么都藏不住。
“朱妈妈想去的话,等会儿我们一起去吧。”
任一也坐了起来,头发睡得有些乱,眼睛里还带着刚醒时的茫然。
他其实挺喜欢赶集。
喜欢街边冒着热气的小摊,喜欢吆喝声,也喜欢人挤着人的热闹。
这些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烟火气,总能让他觉得,自己是真的在这里生活。
“就这么说定了。”朱妈妈顿时高兴起来,“快起来,吃完早饭咱们就走。”
“哎——”
朱江认命地从被窝里爬起来。
他是真想不明白。
这集大的小的月月有,有些地方甚至周周都有,到底有什么好逛的?
而院子外,那辆黑色轿车已经停了很久。
宋程锦和崔政和天还没亮透就到了。
车窗紧闭,烟灰缸里已经积了一层烟蒂。
宋程锦其实没有多大的烟瘾,甚至称得上讨厌烟味。
可这些年,每当心烦意乱到无法思考的时候,他偶尔还是会点上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