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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第4页)

这说明这个时代的教辅编写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

她又买了两本教辅,花了三块多钱——这是她手头最贵的一笔开销。不是为了看内容,而是为了研究这个时代的教辅体例和出版信息。每本书的封底都印着出版社和印刷厂的名字,她把它们抄了下来。

从书店出来,她在大街上找了一家面馆,花一毛五分钱吃了一碗阳春面。面是碱水面,汤是酱油汤,上面飘着几粒葱花。不好吃,但能填饱肚子。

吃完饭,她又在街上转了一圈。县城的繁华超出她的预期——有百货大楼、有照相馆、有电影院、还有一家正在装修的“自选商场”。她走进去看了看,货架上的商品比供销社丰富得多,有些东西她以为要到八十年代末才会出现。

这说明八十年代初的市场化已经在悄悄推进了。

她在一个卖文具的柜台前停下,买了一支新钢笔、一瓶蓝黑墨水、一沓白纸。又花了将近两块钱。她今天花的钱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五块——相当于她三四天的伙食费。

但她必须花这些钱。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

回到青溪镇的时候,天快黑了。

林薇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学校。她要把今天买的那两本教辅放在办公室,顺便把赵志远给的那个信封放在金立群的办公桌上。

办公室的门没锁。她推门进去,里面黑漆漆的,她摸到自己的桌前,把东西放下。

正准备走,忽然听见隔壁教室里有动静。

这个时候学校里应该没人了。

她走到教室门口,推开门。

里面坐着一个人。

张志远。

他坐在第一排,桌上摊着一本手抄的课本,手里拿着那支没有笔帽的钢笔,正在写东西。教室里的光线很暗,只有窗外透进来的一点余光。

“志远?你怎么还不回家?”

张志远抬起头,看见是林薇,脸上闪过一丝慌张,像是做了什么错事。

“林老师……俺在写作业。”

“作业不是在学校写完了吗?”

“俺……俺想多写一会儿。”他低下头,“家里太吵了,俺爹俺娘老吵架,写不进去。”

林薇站在门口,看着这个十五岁的男孩。他穿着那双露脚趾的鞋,裤子短了一截,露出脚踝。他的手上有冻疮的痕迹——不是今年冻的,是老伤。

她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

“你在写什么?”

“写作文。你昨天布置的,写自己的‘百草园’。”

“写完了吗?”

“写完了。”他把本子递过来。

林薇接过来,借着微弱的光看。字迹工整,一笔一划都写得很用力,有些地方橡皮擦过,又重写了。

作文写的是村后的一条小河。

“……那条河不宽,水也不深,夏天的时候我和三儿一起去摸鱼。鱼不大,只有手指头那么长,但我们能摸一下午。摸到的鱼用柳条串起来,回家让俺娘煎着吃,特别香。后来三儿家搬走了,我很久没有去过那条河了。前几天我去看,河水变浑了,河边堆了好多垃圾。我觉得有点难过,像是丢了一样东西。”

林薇读了两遍。

不是技巧上的好——用词朴实,句子短促,没有修辞。但这篇作文有一种东西比技巧更珍贵:真实的感受。张志远不是在“写作文”,他是在“写自己”。他知道难过是什么感觉,知道失去是什么感觉,并且知道怎么把这些感觉转化成文字。

一个十五岁的乡镇孩子,能做到这一点,说明他有天赋。

“这篇写得很好。”林薇把本子还给他,没有展开表扬,而是说了一句实在的话,“你以后可以多写。写什么都行。写完给我看。”

张志远接过本子,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又咽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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