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一点一点地漫上来,先是灰白色的,然后染上一层淡淡的橘,最后整片天空都亮了。操场上开始有早起锻炼的老师,远处的食堂飘来早餐的香味。
“走吧,”叶岚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肩膀,“去吃早餐。”
“好。”沈岚也站起来。
她们在食堂里吃了豆浆和油条。叶岚吃得很慢,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豆浆,偶尔抬头看沈岚一眼,目光里带着一种很淡很淡的笑意。沈岚吃得很香——她发现自己饿了,不是胃里饿,是那种很久没有好好吃一顿饭的、从骨头里渗出来的饿。
吃完早餐,沈岚送叶岚回到教师公寓楼下。
“你回去好好睡一觉。”叶岚说,“眼睛都是红的。”
“你不也是。”沈岚说。
叶岚笑了笑,没有反驳。
沈岚站在楼下,看着叶岚走进楼道,脚步声在楼梯间里一下一下地远去,越来越轻,最后消失在一扇门的开合声里。
她转身走出了一中的校门。
清晨的街道很安静,只有几个早餐摊在冒着热气。沈岚走到公交站,坐在候车椅上,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早上七点十二分。
她把手机揣回口袋,没有拿出来。
公交车来了。她上了车,选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车开动的时候,窗外的风景开始往后退——一中的校门、梧桐树、周扒皮螺蛳粉店、那条她和潘明一起走过的岔路口、还在沉睡中的街道。
沈岚靠在车窗上,玻璃嗡嗡地震,震得太阳穴微微发麻。
她闭上眼睛。
脑海里浮现出叶岚的脸。不是穿着紫色连衣裙的十二岁的叶岚,不是站在聚光灯下的十三岁的叶岚,而是昨晚那个在凉亭里安静地听她说“我喜欢你”的叶岚。她的眼睛里没有嫌恶,没有躲闪,只有一种温柔的、笃定的光。
“好朋友一辈子都不会走散。”
沈岚在心里把这句话又念了一遍。不是自欺欺人,不是自我安慰。她是真的相信了。
没有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
因为她知道,从今以后,她再也不用藏了。再也不用在凌晨的酒吧里把自己灌醉,再也不用用那些连脸都没见过的网恋女友来麻痹自己,再也不用在每个深夜反复撕扯自己的心脏、问自己“我是不是变态”。
她喜欢叶岚。
这件事,叶岚知道了。
而叶岚说——我们还是好朋友。一辈子都不会走散。
那就够了。
公交车在晨光中缓缓驶过都匀市的大街小巷。沈岚睁开眼,看着窗外的城市一点一点地醒过来——早餐铺的老板掀开蒸笼,白茫茫的热气腾空而起;穿着校服的学生三三两两地走在人行道上;环卫工人推着三轮车,扫帚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她在心里轻轻地说了一句——
谢谢你。
没有说给谁听。也许是说给叶岚,也许是说给那个十二岁时在走廊上第一次看到紫色连衣裙的自己,也许是说给那些年在黑暗中独自走了很久、终于看到光的、笨拙的、倔强的、不肯放弃的沈岚。
公交车在二中门口停下。
沈岚下了车,走进校门。晨光从东方斜照过来,落在她的肩上,把她的短发染成一层淡淡的金色。
她没有回头。
但她知道,从今往后,她再也不用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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