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
粗暴的砸门声惊醒了芬恩。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几只大手就按住了他。
像拖一条死狗一样,把他拖出了家门。
芬恩看见了癩子头。
他躲在卫兵身后,手里攥著两个白麵包,不敢看芬恩的眼睛。
……
第二天,正午。
石溪镇广场。
太阳毒辣。
晒得人头皮发麻。
广场上挤满了人。
镇民们被强行驱赶到这里,一个个面黄肌瘦,眼神躲闪。
他们看著广场中央。
那里竖著一根粗大的刑柱。
芬恩被绑在上面。
他的衣服被扒光了,身上全是淤青和血痕。
但他没有低头。
他死死地盯著前方,盯著那个坐在遮阳伞下的肥胖身影。
弗雷德里克男爵今天穿得很隆重。
丝绸礼服,白手套,手里还拿著一根镶金的马鞭。
他很享受这种感觉。
几千人看著他。
几千人畏惧他。
这就是权力的味道。
男爵站起身,清了清嗓子。
“这就是下场!”
他指著刑柱上的芬恩,声音尖利。
“这个贱种!竟敢散布谣言!竟敢妖言惑眾!”
“什么联邦?什么女王?”
“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我就是王!”
“谁敢动什么歪心思,这就是榜样!”
男爵走到芬恩面前。
他看著这个年轻的皮革匠,看著那双倔强的眼睛。
那眼神让他很不舒服。
像是一根刺。
“还敢瞪我?”
男爵狞笑一声,举起了手里的马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