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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摸鱼罢(第3页)

“你也挺无聊的吧。”林深对黄狗说。

黄狗没有回答。

日子就这么闲了下来。

刘季走了之后,林深彻底进入了“摸鱼”模式。他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不是他故意的,是身体自己醒了。没有闹钟,没有人叫他,阳光从窗纸的破洞里漏进来,正好照在他的脸上,像一个准时的、温柔的、不会响的闹钟。他睁开眼睛,在被窝里赖一会儿,然后起床,洗漱,去厨房盛一碗粥,端到院子里,坐在台阶上喝。

喝完粥,他会去县衙的文书房,看看有没有需要誊抄的竹简。大部分时候有,但不多——萧何跟着刘季出征了,县里的文书工作少了一大半。他慢悠悠地誊抄,一笔一划地写,不急不躁,像在练字。他的隶书已经写得相当好了,流畅而不潦草,工整而不呆板,连萧何都说过“你的字比我好看”。他把这个评价当成了最高的赞美。

誊完文书,如果还不到中午,他就无所事事了。有时候去城里的街上逛逛,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东西——没有。沛县就这么大,几条街,几十家店铺,卖什么的都有,但什么都引不起他的兴趣。他有时候会买一包炒栗子,揣在怀里,一边走一边剥,栗子是甜的,粉粉的,嚼在嘴里有一种朴素的、粮食的香味。有时候他会去城外的田埂上走走,看看庄稼长得怎么样了。三月的麦子才刚返青,四月的麦子已经长到膝盖高了,风一吹,麦浪一波一波地滚过去,像一片绿色的海。

中午回去吃午饭。午饭比早饭丰盛一些,有时候有肉——不是每天都有,但隔三差五能吃上一顿。樊哙不在,没有人杀狗了,但县里的屠户还是会定期送肉过来,猪肉、鸡肉、偶尔有鱼。做饭的是县衙里的一个老婆婆,姓周,大家都叫她周婶,做饭的手艺一般,但胜在实在,不偷工减料,该放多少肉就放多少肉。

吃完午饭,林深会睡一个午觉。

午觉是他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养成的习惯。在现代社会,他不睡午觉,没有时间睡,也不觉得需要睡。但在这里,在沛县,在无事可做的下午,睡午觉变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他躺在木榻上,听着窗外的风声和鸟叫声,慢慢地、慢慢地沉进一种半睡半醒的、像泡在温水里的状态。不深,不沉,像一片叶子浮在水面上,随波逐流,不挣扎,不抗拒。

午觉醒来,太阳已经偏西了。他会去院子里坐一会儿,看看天,看看云,看看那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黄狗。黄狗现在跟他熟了,每天下午都会准时出现在院子里,趴在他脚边,有时候会翻过肚皮让他挠,他挠的时候它会发出一声满足的、长长的叹息,像一个劳累了一天的人终于躺到了床上。

傍晚的时候,他会去城墙上走一圈。不是巡逻,就是走走。站在城墙上,能看到远处的田野、村庄、河流,和正在沉入地平线的太阳。夕阳把整个天空染成了金红色,从西边的地平线往上,金红、橘红、玫瑰红、紫红、深蓝,一层一层地过渡过去,像一幅巨大的、没有边际的水彩画。他站在那里,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地沉下去,直到最后一缕光消失在山脊后面,天空变成了深蓝色,星星一颗一颗地亮起来。

然后他回去吃晚饭。

吃完晚饭,洗了澡,回到厢房,点上油灯,看一会儿竹简。看的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是一些杂书——有讲历史的,有讲地理的,有讲农事的,有讲医术的。有些他能看懂,有些看不懂,看不懂的就跳过去,看个大概意思就行。他看书的速度很慢,不是因为他读得慢,而是因为他想慢。他想把每一个字都看清楚,把每一句话都琢磨透,把每一个他不认识的字都记住。他有的是时间。

油灯的光很暗,暗到只能照亮竹简上巴掌大的一小块地方。他看书的时候会把头凑得很近,近到鼻尖几乎要碰到竹简。油灯的烟熏得他的眼睛发酸,但他不觉得难受。在黑暗中只有一盏灯、一卷竹简、一个人的感觉,让他想起在现代社会的时候,深夜在出租屋里看书的日子。那时候也是一个人,也是一盏灯,也是一本书。不同的是,那时候他看的是别人写的书,现在他看的是两千年前的人写的书。那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明天会怎样,现在他知道——但他不看了。

他不再去想那些“知道”的事情了。

五月初,刘季从前线传回了消息——陈留拿下了。

不是打下来的,是郦食其去劝降的。郦食其跟陈留的守将是旧相识,一个人骑着马进了城,跟那个守将喝了一顿酒,喝了三个时辰,喝完出来,城门就开了。守将带着全城的人投了降,一箭未发,一兵未损,刘季白得了一座城和满仓满谷的粮食。

消息传回沛县的时候,王陵高兴得在县衙里摆了三桌酒席,把城里有点头脸的人都请来了。林深也去了,坐在角落里,端着一碗酒,听着那些人高谈阔论。他们都在夸刘季,夸郦食其,夸萧何,夸曹参,夸卢绾,夸樊哙,夸所有跟着刘季出征的人。没有人夸他。他不在那里,他什么都没有做,他只是一个在后方无所事事的人。

他端着酒碗,听着那些声音,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笑。那不是苦笑,不是自嘲,而是一种更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表情——像一个人站在岸上,看着河里的人在奋力划船,他知道这条河的终点在哪里,知道哪里有暗礁哪里有急流,但他不喊了。

六月中旬,刘季回来了。

不是班师回朝的那种“回来”,而是回来休整,补充粮草和兵力,准备下一阶段的行动。他带出去的两千人,回来了大约一千八百,损失不大,但也不是没有——在攻打陈留周边的几个小城时,折了几十个人,伤了上百个。但整体来说,这次出征是大获全胜。地盘扩大了一大圈,粮草充足得几年吃不完,名声传出去了,主动来投奔的人越来越多。

刘季回来那天,林深站在城门口接他。

他站在人群后面,看着刘季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从官道上走过来。马是新的,比他之前骑的那匹好了不止一个档次,马鞍上镶着铜饰,在阳光下闪着黄澄澄的光。刘季也变了,不是样貌变了,而是气质变了。他的腰挺得更直了,下巴抬得更高了,眼神里多了以前没有的东西——不是骄傲,不是得意,而是一种更稳重的、更踏实的、像一个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人才会有的笃定。

他看到林深站在人群后面,朝他笑了一下,那笑容不大,但眼睛里的光是暖的,暖得像冬天灶膛里的余烬。

“林深,”他在马背上喊了一声,“你给我备好酒了吗?”

林深笑了。“备好了。”

那天晚上,县衙里摆了五十桌酒席,从院子里一直摆到大街上,整条巷子都坐满了人。鸡鸭鱼肉堆得像小山,酒坛子摞得像城墙,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所有人的碗里都盛满了酒。刘季坐在主位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喝,脸喝得通红,但眼睛亮得像星星。萧何坐在他左边,一边喝酒一边在竹简上写写画画,记录这次出征的得失。曹参坐在他右边,腰间的剑已经解下来了,放在桌上,他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卢绾和樊哙又在下首比谁喝得多,这次樊哙赢了,喝了十三碗,卢绾喝了十一碗,醉得不省人事,趴在桌上打呼噜。

林深坐在角落里,端着一碗酒,看着这一切。他的嘴角带着笑,是真的笑。他看着刘季高兴,看着萧何高兴,看着曹参高兴,看着卢绾和樊哙高兴,看着所有人高兴,他也高兴。这种高兴不是“我参与了”的高兴,而是一种更旁观者的、更安静的高兴——像一个观众看了一出好戏,戏里的人笑,他也笑。

宴席散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客人们三三两两地走了,院子里杯盘狼藉,几个亲兵在收拾桌椅。林深端着最后一碗酒,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六月的夜空清澈得像被水洗过,银河横亘在天顶,像一条发光的、没有尽头的河。他看得入了迷,连刘季什么时候走过来都不知道。

刘季在他旁边坐下来,两个人并排坐在台阶上,中间隔了一个人的距离。刘季手里也端着一碗酒,但他没有喝,只是端着,看着碗里的酒液在月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林深。”他叫了一声。

“嗯。”

“你在想什么?”

林深沉默了一会儿。“没想什么。”

“你骗我。”

林深转头看了刘季一眼。月光下,刘季的脸半明半暗,一半被月光照得发白,一半藏在阴影里。他的眼睛很亮,亮得像天上的星。

“你是不是不打算再帮我了?”刘季问。

林深的心猛地跳了一下。“我不是不帮你,我是……”

“是什么?”

林深张了张嘴,想说出那个在心里憋了很久的答案。他想说“我怕改变历史”,想说“我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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