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經恨這所學校。恨它的冷漠,恨它的不作為,恨它保護壞人、犧牲好人。
但她現在不恨了。
不是因為原諒了。
是因為——恨一所學校,就像恨一塊石頭。沒有意義。
她要做的是改變它。
或者,讓它改變。
當天晚上,沈靈均回到了學校。
宿舍裡沒有人。蘇晚棠回家了,陸薇在圖書館,周雨桐在田徑場訓練。
她一個人坐在書桌前,打開檯燈,拿出日記本。
在昏黃的燈光下,她寫下了今天發生的一切——錢主任的眼淚、錢主任的坦白、錢主任的恐懼。
她寫得很慢,像是在把每一幕場景都重新播放一遍。
寫完之後,她翻到日記本的最後一頁,在「待辦事項」清單上寫下一行字:
查清楚錢華在沈建國案中扮演的角色。
然後她在這行字前面畫了一個小方框。
方框是空的。
什麼時候查到證據,什麼時候打勾。
她關上本子,關了檯燈。
黑暗裡,她睜著眼睛,看著天花板。
月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照進來,在天花板上畫出一條細細的光線。
她在想一件事。
如果錢主任願意作證——不是對她坦白,而是在法庭上作證——指控張建國,那沈建國的案子就有希望了。
但錢主任會嗎?
不會。
除非他沒有退路了。
那她需要做的是——讓錢主任沒有退路。
怎麼做?
她不知道。
但她會找到辦法的。
她閉上眼。
今天太累了。
明天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