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語音留言,」沈靈均說,「你為什麼要發那個?」
趙小雨的嘴唇顫抖了一下。
「因為……我覺得對不起你。」她說,「你摔下去的時候,我沒有救你。我甚至沒有叫救護車。我只是……跑掉了。」
她的眼淚止不住地流:「我是個膽小鬼。我每天晚上都做噩夢,夢到你滿頭是血地看著我,問我為什麼不救你。我……我受不了了。所以我發了那條留言,想讓你知道——對不起。」
她跑出了咖啡廳。
沈靈均沒有追。
她坐在角落裡,看著那杯沒動過的咖啡慢慢變涼。
沈靈均回到家,把自己鎖在房間裡。
她坐在床上,抱著膝蓋,把臉埋在手臂裡。
她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她是沈靈均。但哪一個沈靈均?
是宋代的沈靈均嗎?那個在開封府長大的官家小姐,那個擊鼓鳴冤的孝女,那個走進汴河的絕望之人?
還是現代的沈靈均?那個被欺負到跳樓的孤兒,那個沒有朋友、沒有未來的可憐女孩?
她是兩個人的疊加。
兩個人的痛苦、兩個人的絕望、兩個人的憤怒——全部壓在她的肩上。
她承受得住嗎?
門外傳來敲門聲。
「靈均?你吃飯了嗎?」王秀蘭的聲音。
沈靈均擦乾眼淚:「我吃過了,阿姨。」
她沒有吃。
她沒有胃口。
但她還是坐到了書桌前。
打開課本,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筆記。有些是她的字,有些是原主的字。兩種字跡交疊在一起,像兩個人的生命糾纏在一起。
她拿起筆,在日記本上寫:
趙小雨看到了。
張強是故意的。
但趙小雨不敢作證。
我不怪她。
但這意味著——我需要更强的證據。
還有一件事:趙小雨說張強推人之後「笑了」。
那不是衝動,不是失手。
那是蓄意傷害。
甚至可能是——謀殺未遂。
她放下筆,倒吸一口涼氣。
謀殺未遂。
這是她在電視劇裡學到的詞。這個時代,殺人未遂是要坐牢的。
如果她能證明張強是故意推原主下樓,他就要坐牢。
但證明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