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碰我。」她的聲音很低,但每個字都像刀子一樣。
張強的手懸在半空中,臉上的笑容終於徹底消失了。
他盯著沈靈均看了好幾秒,然後慢慢收回手。
「行。」他說,「你有種。」
他轉身走了。走到走廊轉角,突然回頭:「沈靈均,你給我記住。這只是開始。」
他的腳步聲遠去。
沈靈均靠在牆上,慢慢滑坐下去。她的手在發抖,心臟跳得很快,快到她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
她沒有哭。
但她很害怕。
不是怕張強。
是怕自己。
怕自己控制不住,做出什麼過激的事。
陳志遠是第一個發現她的人。
他路過廁所的時候,看到沈靈均坐在地上,額頭在流血。他嚇壞了,急忙跑過去:「你怎麼了?誰幹的?」
「沒事。」沈靈均想站起來,腿卻發軟。
陳志遠扶住她:「你等著,我去叫校醫。」
「不用了。」沈靈均搖頭,「小傷,貼個創可貼就行。」
「可是——」
「陳志遠,」沈靈均打斷他,「你能不能幫我一個忙?」
「什麼忙?」
「幫我看著張強。」她說,「他去了哪裡,見了什麼人,說了什麼話——能記住的都記下來。」
陳志遠猶豫了一下,然後點頭:「好。」
「你不問為什麼?」
「你肯定有你的理由。」他說,「我相信你。」
沈靈均看著他,心頭湧上一股暖流。
這個時代,也有好人。
接下來的一週,張強的騷擾升級了。
不是直接的暴力——也許是在學校裡不敢太過分——而是一些「小動作」。
沈靈均的課本被撕了兩頁。她的書包被人扔到了垃圾桶裡。她的課桌上被人用馬克筆寫了「窮鬼」「去死」之類的話。她的鉛筆盒裡被放了一隻死蟲子。
每一件事都不大,單獨拿出來都不足以讓學校重視。但加在一起,就是一種持續的、無處不在的騷擾。
沈靈均把每一件事都記錄下來:時間、地點、發生了什麼、誰可能看到了。
她用紅色筆標註了「可能構成犯罪」的行為。雖然她還不太懂這個時代的法律,但她知道——撕課本、扔書包、寫辱駡性字句——這些在宋朝叫「毀人財物」「公然侮辱」,是可以告到衙門的。
這個時代應該也有類似的法律。
但她需要證據。
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