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建脸一黑,猛地拍桌子。
“操!”
“给脸不要脸是吧?”
“不想私了?”
“行!”
他转头看向那个年轻警察。
“王哥……咳,王警官。”
“这小子不想和解,那就走公事公办。”
“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年轻警察心领神会。
立刻板起脸,拿出一本厚厚的法条书往桌上一拍。
“陈夜,我现在正式通知你。”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报告和现场监控录像。”
“你涉嫌在公共场所隨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他翻开书,指著其中一条。
念得抑扬顿挫。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还有。”
他又翻了一页。
“受害人伤势严重。”
“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要是鑑定出重伤,哪怕是轻伤。
你也得进去蹲个三年五载。”
“陈律师。”
“你是懂法的。”
“一旦有了案底,你的律师证会被吊销。”
“这辈子就算毁了。”
“我劝你识相点。”
“毕建这条件,不过分。”
陈夜看著对面这一唱一和的三个人。
慢慢坐直身体。
“背得挺熟啊。”
陈夜开口。
“看来平时没少拿这一套嚇唬人。”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