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骨哨,被唇舌磨得又圆又滑。半块黑糖,早已干裂。一把小小的铜尺,刻度磨平了。还有一块叠得整整齐齐的灰褐色粗布。
她先拿起那枚骨哨。
骨头是羊的腿骨削成的,一头钻了孔,孔边被嘴唇磨得温润如玉。她把它凑到鼻尖,闭上眼。
鼻腔先微微一紧,胸口像被看不见的手指轻轻勾住。那感觉如同打开一只藏在箱底多年的旧匣,往事还没说出名字,已先在心口落了灰。
杜松的烟。
一点很淡的汗与皂味,藏在旧骨面上。
还有一点点,极淡的黑糖的甜。
她的指腹在骨哨孔边停了一下。那里被磨得温润,粗糙的骨面只剩一点点细细的纹路,摸上去不扎手,却能让人记起它曾被谁握在掌心。
糖也放在匣里,甜气可能早在长久收放间沾了过去。她不能凭这一点味道知道少年当时做过什么,却忍不住想像:他也许曾举着哨子,笑着叫谁听一听。
“他总把糖掰成两半,”郑君珩站在她身后,声音很轻,“一半自己吃,一半留给他的马。”
她把骨哨放回匣子里,放得很慢,像怕惊醒了谁。
那半块黑糖的裂缝里落着一点细屑。她看了一眼,没有去碰。那一小块甜味留在匣中,无声地占着自己的位置。
她在心里唤:“小馥。”
“在。”
“这一刻,”她在心里说,“你不用说话。”
“好。”小馥说,“我的幽默模块,已经主动关闭。”
它就此安静下来。她垂眼看着匣子,也没有再开口。
她的视线,落在那块灰褐色的布上。
郑君珩把它拿出来,轻轻展开。
是一件窄袖的旧短衣,洗得发白,肘部缝过两次,针脚细密,用的是靛青色的线。
郑君珩把短衣摊在小案上,布料比新衣软得多,袖口收得窄,肘上的补缝却还能看出原先的走向。那几针并不匆忙,线脚一上一下,间隔匀整。
左边的袖口,有一圈极淡的痕迹。
赵馥灵把它接过来。
衣料薄而干,触在掌心时带着些许冷硬,像在不见日光的地方放了太久。她的拇指顺着布边轻轻掠过,停在袖口磨得最平的地方。
她没有立刻闻。
这时帐外已渐渐亮了。她把帐门的帘子拢上,只留一道缝,让晨光斜斜地切进来,落在那截袖口上。
帘边的系带在她手里绕了一圈,打结时滑了一下。她重新系紧,确认那线光落得正好,才回到案前。
痕迹浅得几乎看不出,像水干了以后留下的边。
一圈。
不,是五个。
四个椭圆的小印子,并排;旁边,一个稍大的,偏斜着,在腕骨的位置。
赵馥灵把衣料靠近光线,微微转了转。细密的纹路随光影起伏,那几道印痕便从灰白底色里浮出来一点,又随她手腕一偏,隐回去。
像有一只手,从手腕的上方,紧紧攥住了这截袖子。
四根手指,一个拇指。
先前在长安,她只闻过剪切来的那一小块,只能推测他可能被人握过手腕,还不能确定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现在,整截袖口摊开,那些痕迹终于有了近似抓握的轮廓。
可留下痕迹的是谁、何时留下,还不能从这几处印子看出来。
她的呼吸停了一下。
帐中那盏灯还亮着,灯焰在瓷盏里映出细小的一点金色。斜入帘缝的晨光落在她指节上,照得那一小截旧布像一段被留在时间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