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得她几乎要以为自己会在这六月的夜晚里自燃。她知道她喜欢陆则灵。
不是那种“你说得对我也觉得你很有才华”的惺惺相惜,
不是“我们都在北京的异乡人”的彼此取暖,
不是“熬过这段时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战友情谊。
是那种每天晚上睡觉前最后一个想到的人是她的喜欢,
是那种听到一首好歌会立刻想要分享给她的喜欢,
是那种看到她发来消息嘴角会不受控制上扬的喜欢。
是最荒谬的、最不理智的、最没有办法用任何逻辑来解释的喜欢。
而所有那些让人心动的时刻——陆则灵撑着伞为她挡雨的那一刻,
陆则灵记得她清嗓子的习惯的那一刻,
灵在工作台上剥开一粒水果糖递给她时指尖相触的那一刻——都在告诉她一件事:这份喜欢,
很可能不是单向的。但喜欢一个人是一回事,说出来是另一回事。说出来意味着承认,
承认意味着面对,面对意味着要处理所有随之而来的后果。沈星河不是没有经历过那个。
她曾经在十九岁的时候对大学里一个学姐表白过,学姐的反应是惊慌失措地后退了两步,
从此再也没和她说过一句话,甚至在毕业纪念册上都没有写下任何祝福。
那种被全世界遗弃的感觉,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尤其是这一次,失去的代价太大了。
失去陆则灵不只是失去一个可能的人,而是失去一个理解她音乐的耳朵,
一个能听懂她旋律背后所有暗涌的灵魂,
一个在这个庞大的、冷漠的、所有人都在奔跑的城市里,
唯一让她觉得可以停下来喘口气的存在。所以她决定不说。她决定把这份喜欢碾碎了,
揉进每一段写过的旋律里,揉进每一次在录音棚里沙哑的演唱里,揉进每一个失眠的深夜里。
她决定做一个很好的朋友,一个让陆则灵觉得舒服的、安全的、不会有任何负担的人。
可是做决定和做得到,从来不是一回事。五七月的一个周末,陆则灵约沈星河去看一场展览,
说是在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一个她很喜欢的德国艺术家的回顾展。沈星河答应了,
因为她的理由永远都是——她不想拒绝陆则灵的任何邀请。
那天北京热出了一条新的气象纪录。沈星河从地铁站出来的时候,觉得空气都在燃烧,
每呼吸一口都是滚烫的,像有人在她肺里点了把火。她买了两瓶冰水,
一瓶拧开盖子喝了几口,另一瓶拿在手里,瓶身上凝出的水珠滴在她的人字拖上。
陆则灵到得比她早,站在美术馆门口的大树下,撑着一把遮阳伞,
穿的是一条白色的棉麻长裙,头发编成一条松散的辫子垂在胸前。看到沈星河走过来,
她收了伞,朝她笑了笑。那个笑容在正午的烈日下显得有些刺眼。沈星河眯了眯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