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站起来。
手里的炭条还捏着。
他没有走近。他站在门口,先看她,再看桌上的书,最后看她手里那支炭条。
“你在写字。”他说。
声音很低。不是问句。
“是。”
“你认字。”
她的手指在炭条上收紧了一下。
原主是罪臣之女,读过书。可原主不会认得《本草拾遗》。她这两天看得太快了,太顺了,顺到不像一个只读过几年书的闺秀。
“罪臣之女。”她说,“好歹读过几年。”
他走过来了。
他走得很慢,可每一步都压得屋子更小一点。走到桌边,他伸手,把那张纸拿起来。
她站着没动。
他低头看。看了很久。
纸上是她的字,药名,药性,一味一味列着,简体的。横平竖直,一笔一画,都是她从前在病历上写了八年的字。
他的手指在纸边上按了一下。
“这些字,写法不对。”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不是这是什么字。是写法不对。
一个古人看到简体字,第一反应是写法不对吗。他怎么会知道有另一种对的写法。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字。
她写字的速度比原主快,比原主干净,也比原主直。
原主若在此时,早已跪下去求饶了。
她没有。
她只是把手里的炭条往他面前推了一点。
这是最不像“罪臣之女”的动作,可她只做这一个,不多做。
他走之后,她又把那张纸翻过来看了一次。
药名,药性,一味一味,全是她从前在病历上练出来的顺手字。
没有错,没有多余,干净得连她自己看了都想夸自己一句。
她没有夸。
她只把纸上的黑迹用袖子蹭了蹭,蹭得差不多干净,把纸压平,叠好,塞进书页里。动作很轻,像收一件会漏风的东西。
她强迫自己把呼吸放平。
“我自创的。”她说,“写得快。”
他抬眼看她。
那一眼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