嗓门比脸活得久。
她不知道那个女人,和喜簿上那位「太太」,如今是不是一张脸。她只留下一样防身的东西:那副嗓门。往后哪天那位太太在山上开口,她隔三座山也认得出。
照片里,排在她旁边的姑娘是隔壁湾的,两个人拆开包比过,她的多两片,分了她一片。
祝余翻出手机里存的几张红纸,麦禾拍的,三个县的喜簿。第三个县那本,翻到中间。
那个名字在。
彩礼数,过门年,经手人:太太。
不是巧。一本账记十一个姑娘,一个学校的学生,能漏到哪儿去。这不叫撞上。
这叫网眼。
??
然后她在照片里找自己。
队伍按个头排,她矮,第二排,右起第三个。她记得排队那天自己一直攥着衣角,攥出两个汗窝,因为台上那声嗓门太亮,亮得让人想站直一点。
图放大,再放大,糊成一团颜色。脸认不出了。
只有一样东西认得出,笑起来,门牙豁一个黑点。
那年秋天前一年,她在打谷场上摔了一跤,磕掉半颗门牙。笑了要漏风,她那阵子不爱笑。可拍照那天,全村的娃都在笑。
是她。
??
祝余在石碾子上坐了很久。山里的夜黑得厚,星星低得像挂在电线上。
她把原图转发给林霭,附了这一晚第一行字:
「原始文件,最大那张,给我。」
想了想,又补一行:
「帮我按你们的规矩,存个证。」
第三行,她打得很慢:
「谢谢你没问。」
存证要给文件起名。林霭的习惯是写编号。她不会写编号,也不想写。
这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山经里的一种草,其状如韭而青华,食之不饥。取的时候她只想要一口饱饭。
现在她一个字一个字地打:
「祝余,十四岁,缺半颗门牙,站第二排右起第三。」
某年春天,某个礼堂,有个缺半颗门牙的丫头,站在第二排,笑过。
存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