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闭上眼。
今天早上去邮局的路上,走过那条四十分钟的土路。
两边冬小麦,穗子泛黄,不饱。路边白杨树杆上刷著石灰,墙上褪了色的標语。
他从这条路上走过去,再走回来。
返城的火车票还在铁皮盒子里。
后天不走了。但两个月后呢?
走还是留?
他搁下笔,盯著划满墨道子的稿纸。
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人。
高加林。
路遥写的那个高加林。
民办教师被顶了,进了城,又被撵回村。
黄土地上来来回回,走哪条路都是拧巴的。
他当年读《人生》的时候,翻到最后一页,
觉得高加林可怜,也觉得高加林活该。
隔著书页看別人的命,怎么看都清楚。
现在轮到他自己坐在土坯房里,
煤油灯下,稿纸空白,才发现——
看清楚別人的路容易,
自己站在岔口上,两条路都黑著,
哪条也看不到头。
他落笔。篇名先空著。
第一行写的是——
“出村的路只有一条,但到了岔口就变成了两条。“
写了一页,停。划掉。重来。
不能完全搬高加林。得是自己的故事。
一个知青,返城手续办妥了,临走前被叫去代一个月课。
一个月满了,他该走了,但班上有个学生马上要高考,底子差,差一把火候。
走还是不走?
走,是回自己的命。
留,是替別人扛一段路。
陆沉写到第三页时手腕开始酸。窗外虫鸣起来了,五月的夜晚,田里蛙声一片。
他停笔,揉了揉手腕。
篇名想了想,在封面上写了两个字——
《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