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稳定性对企业组织的团队磨合成本、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业绩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不可小觑。企业深谙这个道理,所以会认同女性的优势。
第三,女性更能够承担重复性高,对耐心、细致和责任心要求都比较高的工作内容。企业入职时的岗位,多数以操作性、事务性岗位为主,首先要求的就是认真、踏实、细节、孜孜以求,这都是女性的长处之一。更不要说在很多行业里,女性另有特殊的性别优势了。
第四,女性更感性,当企业内部管理、沟通产生分歧时,女性会比较好管理,调控、激励手段更多,使用情感关怀、口头鼓励以及小恩小惠的方式就会有不错的效果。
第五,女性比男性更能承受日常的压力。在工作上遭遇重大压力的时候,男性和女性会面临相同力度的挑战,没有数据支持说男性在此时会比女性表现得更好。
因此,对女大学生来讲,可以坚决忘掉这个谣传,别给自己凭空增添心理负担。
今天,白领阶层,特别是高级白领阶层,结婚、生子的事情经常会被推迟到28-30岁之后,而从女大学生21-23岁的这个毕业年龄来看,有5年以上的稳定工作时间,完全可以渡过“进入——贡献——发展”等必要阶段,对企业组织来讲是完全能够接受并认可的。
如果真遇到这样的企业,因为你是女性就对你存有偏见的话,那么这种单位你可以坚决放弃。因为存有价值偏见,与社会公平价值观有严重冲突的企业,很难长期发展下去。
【案例6】
“为什么就因为我是女生,所以找工作得多一道槛?明明笔试成绩比男生高出许多,各种技能也都十分优秀,但最后单位公布录用名单——还是男生。”大学女生小贤今年毕业,本来就应对着严峻就业形势的她,现在又遭遇用人单位的隐形性别歧视,不免倍感无奈。
【专家点评】
女大学生不好找工作,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受传统男尊女卑观念和惯性思维的影响,感觉女性不如男性;二是女性由于在生育哺乳期需要更多假期,需要分担更多时间精力照顾家庭,部分用人单位从企业效益最大化角度考虑,肯定不愿意招女性。
由于工作难找,“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跑招聘会不如跑婚介所”的观念在大学女生中得到不少认同。
保证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政府、社会、单位、学校和女大学生都必须付出努力,郭国庆代表建议,社会应为两性平等竞争营造良好的人才市场环境,确立性别平等、就业公平的社会文化环境;国家应当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平等的就业机会,通过立法对女性从业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加速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建立生育保障机制,由企业和个人合理分担生育费用,减轻企业所承担的生育成本;学校应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应充分发挥其指导功能;女大学生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竞争力。为此,他已准备提交一份关于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的议案。
不过,女大学生居高不下的就业期望值也从另一方面造成女生就业难。上海的高校调研显示,女研究生中,80%的外地学生希望留上海,80%的学生希望在高校,或者政府部门从事既稳定又体面的工作。对此,陈伟兰代表结合自身经历建议面临就业的女大学生拓宽视野。她说,目前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急需教育人才,大学毕业生到那里去,不仅能发挥作用,也能接受生活的磨砺。建议政府在政策上给予鼓励措施,吸引大学生前去工作。
女性可以根据社会分工的多元需要,对市场分工进行深入调查,多挖掘一些适合自己就业的专业,并去报考。这样一来,既符合了社会需要,女毕业生的就业率也自然会得到提高。
“实际上,女生有她们自身独特的职场优势。女生温柔细致,耐心稳定,善于与人沟通,成绩又比较好,在科教文卫系统,我们都很青睐女大学生。”贾伟平代表告诉记者,她所工作的医院科室今年招聘两位博士生和一位硕士生,虽然报名人数众多竞争激烈,但是最后脱颖而出的都是女生。
【案例7】
进入4月,职场热闹非凡:频繁举行的各类招聘会,人头攒动的招聘现场,手握简历焦灼的求职者,与之相伴的还有那些奇奇怪怪、令人无奈的所谓招聘条件。
“女的不要,个矮的不要,应届生不要,不会喝酒的不要,不会跳舞的也不要……”这些条件赫然高悬在一些用人单位的招聘启事上。
中国传媒大学应届毕业生小李,是今年求职大军中的一员。简历复印了上百份,每天在各大招聘网站中穿梭的她,至今仍是一筹莫展,工作没有着落。“有一次在网上浏览招聘信息,好不容易看到一个适合自己的,点进去,一长串的招聘条件,自己都符合,欣喜地拉到最后一条,却看到‘只限男生’,心里立刻凉了半截。”
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同学坦言:作为求职者,面对这些明显带有歧视色彩的条款,无奈也无能为力,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专家点评】
《就业促进法》的颁布,旨在稳定就业形势,缓解就业压力,促进良性、和谐就业环境的形成,其中明确规定,因民族、种族、宗教、性别、身体残疾、身患传染病、出身农村而歧视劳动者的行为均属就业歧视,劳动者“可根据法律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公平就业的权利”。该法实施以来,就业歧视现象曾一度得到有效缓解,不合理条款也销声匿迹或由明转暗。如今,这些歧视条款又“重出江湖”,且公开出现在企业招聘条款中,原因何在?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不仅给经济以极大冲击,且给近年人数激增的求职者带来新一轮压力。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和高等院校扩招带来的大量劳动力资源使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在近百人甚至上千人竞争一个岗位的情况下,就业歧视似乎又有了新的“生机”,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就业竞争为部分企业“超高标准”招聘提供了新的“土壤”。
但是,这些并不能成为某些用人单位公开进行就业歧视的“理由”,更不应成为违反法律的借口。当前,各地政府在社会保险、减免税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不仅仅是为企业提供持续发展的动力,也是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更多的劳动者。企业作为落实就业的最直接一环,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更应严格执行法律,切实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就业歧视问题存在良久,单靠一部法律还不能彻底消除,需要相关部门不懈努力,持之以恒。尤其是在经济不景气、失业率高的时候,更应该加强监管。
反就业歧视和贯彻《就业促进法》,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强化法律监督,也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招聘行为,培养其社会责任感。此外,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也是改变就业歧视状况的有效手段。
当然,也应提醒盲目求职而忽略歧视条款的求职者,在遭受侵权时一定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者小评】
法律上早已经注明男女社会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女性一直都处于弱势,尤其是在职场上和男性竞争的时候,这种现象更加明显。但是女生不能因此,自暴自弃,要借助自身优势,创造职场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