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一是个很敏锐的人。
不过短短几天,他就已经摸清了朱志强干活时的习惯。
有时候朱志强甚至不用开口,只往墙边瞥上一眼,任一就知道他要的是手锯;手往木料上一搭,任一便能猜到下一步多半要用凿子。
最开始朱志强还会伸手。
“锯子。”
后来渐渐连话都省了。
手往旁边一摊,任一已经把东西递到了他掌心。
朱志强愣了一下,接过来,嘴里没说什么,低下头继续干活。
等到休息的时候,他才发现桌边那几支平时随手乱扔的木工铅笔,也叫任一一根根削好了。笔尖削得不算漂亮,却长短差不多,整整齐齐摆在墨斗旁边,伸手就能拿。
这样的事情多了,朱志强嘴上不说,心里却全记着。
这天他蹲在门槛边抽烟,看着任一把用过的家伙一样样归回原处,终于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到底是读过书的人,脑子活,眼睛也活。啥事不用人喊第二遍。”
任一回头,嘿嘿笑了一下。
“平时习惯了。”
确实是习惯了。
跟在宋程锦身边那么多年,他别的本事暂且不论,察言观色早就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东西。
只不过直到现在,任一也不敢说自己真正摸透过宋程锦。
以前在秘书处的时候,大家都知道他跟宋程锦时间最长。
碰上领导脸色不好,办公室里那群平日里一个比一个精明的人便开始装聋作哑,最后十有八九要把任一推出去。
“任秘书,要不你去?”
“宋书记平时最听你的。”
“这个材料还是你送吧,我们送怕是得挨骂。”
说得好像他进去就不会挨骂似的。
任一每次嘴上不说,心里其实也发怵。
宋程锦这个人很少真正发火。
可越是不发火,越叫人心里没底。
有时候他只是坐在那里,抬起眼看你一会儿,任一就开始在脑子里飞快地回想——今天哪里做错了,哪份文件漏了,哪个电话忘记回了。
偏偏宋程锦的心思,他跟了那么多年,也只猜得中七八分。
剩下那两三分,永远藏得太深。
后来,那层窗户纸也叫宋程锦亲手捅破了。
他们之间便再也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关系。
上下级不像上下级,爱人又不像寻常爱人。
倒真像有些人私底下开玩笑说的——身边养了只讨人喜欢的雀儿。
高兴的时候,宋程锦对他好得没边。
说话轻,脾气也好,连任一自己都偶尔会生出一种错觉,觉得这个人其实很好懂。
可心情不好时,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那些纠缠在一起的夜晚,总能把任一折腾得又羞又恼。偏偏宋程锦还恶人先告状,最后总能倒打一耙,贴在他耳边埋怨一句:
“你把我弄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