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右手的中指上,有一块硬硬的老茧-那是三年握笔磨出来的。他把手指放在嘴边哈了口气,搓了搓那块茧子。三年的私塾,留下的最实在的东西,就是这块茧子了。可他知道,留下最多的不是这块茧子。
是三样东西。
第一样:认字的本事。他能读、能写、能算。在八公山脚下,方圆几十里之内,有这个本事的人不超过十个。
第二样:一笔端正的柳体字。横平竖直,骨架硬朗,写出来比刘仁轩这个先生还好看三分。
第三样-这是一个念头,一个朦朦胧胧的、像雾一样抓不住却又散不去的念头。
他站在山路边上,望着远处层层叠叠的山峦,忽然想起刘仁轩说过的那句话:“路不在地上,在路上的人心里。“
外面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他伸手摸了摸贴在心口的那张毛边纸。纸已经揉皱了,上面的字也洇开了,可那四个字还看得清-“外面世界“。他把纸又往里塞了塞,迈开步子继续走。
身后的私塾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被山坳吞没了。周德厚没有回头。他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不是私塾回不去了,而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自己,回不去了。
他忽然想起入私塾第一天,他坐在最角落的座位上,腿肚子抖得像筛糠。三年后,他坐在第一排正中间,替先生磨墨,帮师弟们正字。他从最怕被看见的孩子,变成了最不怕被看见的孩子。
不是因为胆子大了。
是因为他知道了自己是谁。
他是周德厚。八公山下一个佃农的儿子,读过三年私塾,认得上千个字。他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做什么,但知道一定不会一辈子被埋在那片泥地里。
就像刘翠花说的那句话-“孩子认了字,才不会被埋在土里一辈子。“
三年私塾,把他从土里拽了出来。
很多年以后,很多很多年,久到周德厚自己都快忘了私塾堂屋里那股墨香的时候-他坐在一张锃亮的红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摆着一份跨国集团的合资合同。合同上的字密密麻麻,中英文对照,厚厚一沓。他的秘书站在旁边,等着他签字。
周德厚拿起笔。
那支钢笔是德国货,沉甸甸的,笔尖镀了金,在灯光下闪着一道细细的光。他把笔帽旋开,笔尖落在纸上-忽然停住了。
他没有立刻签字。而是把合同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像当年在毛边纸上写正楷一样。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用笔在那行中文条款的末尾,端端正正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周-德-厚。“
三个字,柳体,横平竖直,骨骼硬朗。
一如当年。
秘书在旁边看呆了。签了这么多年文件,她从来没见过哪个人签字签得这么认真,这么慢,这么-有分量。
周德厚放下笔,看了看那三个字,忽然笑了。
他在那一瞬间闻到了一股味道。不是办公室里的咖啡香,也不是红木家具的油漆味,而是一股冷冷的、肃穆的墨香。那是很久很久以前,在八公山脚下的私塾里,一个天不亮就起来磨墨的孩子,磨出来的墨香。
他把笔帽旋回去,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脑子里忽然浮起了一行字-那是他这辈子认识的第一行字。
“人之初,性本善。“
他的嘴唇无声地动了动,像是在默念着什么。没有人知道,在那个瞬间,他不是什么董事长、什么总裁。他只是那个趴在私塾课桌上,端端正正写下“外面世界“四个字的孩子。
而那个孩子,终于走到了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