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洗过了澡,在窗前的阳光当中他的黑发柔顺光滑。
Aston捏起昨天起开了的可乐瓶盖,相帮他:“这个东西可以扔了吧?”
秦寺羽“唰”地一下转过脑袋瞪他:“日子不要过了吗?这个可以卖钱的!”
Aston:“…………”
十分钟后,差不多拾掇完毕了,Aston见桌子上放着一只……像婚纱上的薄纱手套,便拿在手里,问:“这东西又是什么?”
秦寺羽看了一眼,顿了一下:“哦,上星期吧,唐人街的一个邻居开了一家西式婚纱店——”
二代华人开始长大,年轻一代男女比例比此前已平衡许多,华埠渐渐有了“婚礼”,热闹极了,要知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大家只能回中国去找媳妇。
而且现在,新郎新娘如果都是在旧金山出生的,往往会穿西式婚纱,在教堂里举办婚礼,再在华埠的酒楼里面安排婚宴,搞混搭。
如果新郎新娘仍然是在中国出生的,则基本还是办中式婚礼、穿中式喜服。
Aston疑惑问:“所以呢?”
秦寺羽继续解释:“那家店呢,邀请素玉拍了广告……拿出来了好漂亮的一套婚纱。”
在唐人街的女孩中,林素玉可谓偶像了。她漂亮,还念耶鲁,要当律师。这美丽的婚纱一穿真可能能带动销量。
Aston又:“然后呢?”
“但——”秦寺羽笑了,“这个手套太太太长了,指尖布料全瘪下去了,它最漂亮,但断码了。大家其实都不知道……”
他笑意更甚:“素玉的手并非那种修长漂亮的类型,而是短短的可爱的。他们之后找了两个别的女孩试戴手套,但店家还是不大满意。那个时候素玉就说她哥应该能混过去。”
Aston挑挑眉毛。
秦寺羽把那手套戴在手上,还真的是正正好好。因为手套是薄纱的,半遮半掩,也不太能瞧出来里头其实是男人的手,只感到手指很长,骨节分明。
他在桌子上又拨了一下,捡出一朵红色腕花,右手微收,将那朵花戴在手腕上。主花就是正红色的,旁边坠着一点绿叶,秦寺羽说:“华人婚礼嘛,戴上一个红色腕花,中西结合,拍出来也喜庆一些。”
Aston问:“最后都拍什么东西了?”
今天室友全都不在。夏天的风吹拂进来,Aston的额发落到眼前,秦寺羽望望对方,拿起头纱罩住两人,有半身长,戴着手套的那只手拂开对方的头发,就势滑上他的后脑,凑近一点,抬起眼睛仰视着他,呼吸都要融在一起,胡乱瞎说:“就,这样。”
头纱也是广告道具。
他那只手缓缓下来,摸过金发,最后把在Aston后颈上,小指都滑入对方黑衬衫的领口里,Aston只感到婚纱手套的薄纱在磨他皮肤,后颈那里一阵战栗,电流直接蹿入大脑,又顺着脊柱到达骨盆,他克制呼吸,感受对方一点点地在后颈上收紧指节,秦寺羽挑着眼睛锁住他:“就这样。把着后颈。拍这里的特写镜头。”
他确实在胡乱瞎说。
事实上,他装作这手是素玉的,放在素玉的身前拍了几张戴婚戒的广告照片,就完事了,一点都不复杂。
他又在找理由碰触对方,尤其在找理由戴着这个婚礼道具,碰触对方。
“另外还有,”可能因为有手套吧,秦寺羽又因为感觉有阻隔而大胆了些,还因为知道是结婚才会戴的而冲动了下,他指背蹭蹭对方脸颊,食指尖顺着鼻骨缓缓地滑下来,又滑回去落在鼻梁上,另一只手搂着对方腰,贴着小腹:“这样一张。”
Aston的头发、眉眼、鼻骨,都温顺地在他手指下。
秦寺羽的食指尖又碰对方唇,从下唇的中间凹线,慢慢地蹭到唇角,胸膛几乎也靠在一起:“这样也一张。”
红花上面是白色的纱,白纱上面又是红色的唇。
Aston嗓音总是非常低沉:“真的吗。”
30年代回归保守,可不流行这样拍摄。
“我不记得了。”秦寺羽又蹭过一遍,“我再想想……可能没有?”
这两天被碰触了好多地方……可他也想碰碰对方啊,即使只是头发,或者脸。
Aston碰过他唇,他也想摸摸对方的。
婚纱手套停在唇角,两个人都呼吸急促。
秦寺羽觉得自己前两天真烧迷糊了,他总想含对方的唇,像品尝稀世珍品般舔上两下。
哪怕现在只用手指尖碰碰也好。
秦寺羽盯着那唇,根据视觉以及触觉回忆吻上去的感觉。
那个时候……很柔软。
Aston也垂着眸子看着他,两人享受呼吸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