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脸,我曾经以为我会看一辈子。
不,直到前几天,我还以为我会恨她一辈子。
但现在我发现,恨一个人和爱一个人一样,都需要很多很多的力气。而我,好像没有那么多的力气了。
也许方远是对的。
也许我并不是离不开她。
也许我只是离不开一个“受害者”的身份,因为这个身份给了我一个理由——一个不往前走、不放下、不好好生活的理由。
只要我还是受害者,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停在原地,抱着我的伤口,对全世界说:你看,是她把我害成这样的。
但如果我不是受害者了呢?
如果我把这一切放下了,原谅了、忘了、不在乎了,那我这三年的忍让、收集证据、布下的局,都算什么?
如果我原谅了她,我该怎么原谅那个原谅了她的自己?
我不知道。
手机亮了一下。
方远的消息:“她回来了?”
“嗯。”
“怎么样?”
“演得挺好。”
方远发了一个省略号,然后说:“你打算什么时候收网?”
我看着这条消息,想了很久。
“不急。让她再演一会儿。”
方远没有再回。
我把手机扣在床头柜上,闭上眼睛。
明天早上,她会给我做早餐,煎蛋依然是溏心的,蛋黄一戳就流出来。
她会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会抱着孩子在阳台晒太阳,会把洗好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
她会做一个完美的、无可挑剔的、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的好妻子。
她会用每一个微笑、每一顿饭、每一个早安吻对我说:
你看,我改了。
我信了。
至少在她面前,我会让她以为我信了。
因为在她的剧本里,我是一个被她的悔过打动的、宽容的、大度的、愿意再给她一次机会的好丈夫。
而在我的剧本里,她是一个正在为自己搭建绞刑架的、浑然不觉的女人。
两个剧本同时在演。
观众只有一个人。
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