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唇上的牙印消了之后,我以为那件事就翻篇了。
事实证明我太天真了。
消了的只是牙印,没消的是别的。比如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会下意识地摸一下嘴唇。比如照镜子刷牙的时候,会盯着自己的嘴看两秒。比如吃饭的时候,筷子夹起来的菜送到嘴边,会突然顿一下,然后想起那种冰凉的触感。
这些“比如”,我一个都不会承认。
如果有人问我——“度安,你最近怎么老是发呆?”我会回答:“我在思考人生的意义。”
实际上我在想:他那天为什么要咬我?
不是亲。
是咬。
亲是亲,咬是咬。亲是温柔的、试探的、小心翼翼的。咬是不讲道理的、带着情绪的、像小动物在自己抢来的食物上盖个章。
他盖章了。
盖在我嘴上了。
而我竟然没有生气。
这个发现比被亲了还让我害怕。
亲是被动的,是“他对我做了什么”。但不生气是主动的,是“我允许他对我做什么”。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大概就是“被人推下水”和“自己跳下水”的区别。后者听起来更蠢一些,但后者是你自己的选择。
我不知道我算哪一种。
可能一半一半。
被推了一下,然后自己也没想爬上来。
日子还得过。
赶集的时候还是去赶集,画符的时候还是画符,帮人看事的时候还是帮人看事。表面上看一切如常,我依然是那个十七岁的、头发扎得松松散散的、靠驱邪找猫为生的小道士。
但实际上,我变了。
我不再对着空气说话的时候,“冥肆”两个字叫得那么理直气壮了。
因为现在叫他的名字,我会想起一些不该想的画面。
比如他往前倾的那一下。
比如他嘴唇贴上来的那一瞬间。
比如他咬完我之后,看着我的眼神。
那种眼神——我说不上来——像是做了坏事的小孩,手里攥着赃物,脸上是“我知道我做错了但我还是不后悔”的表情。
一只千年鬼王,露出那种表情。
我的三观受到了冲击。
那天晚上,我坐在客厅里整理符纸。
冬天天黑得早,六点多外面就全黑了。屋子里开着灯,灯泡发出昏黄的光,照在桌面上,把朱砂的颜色照得格外鲜艳。
我拿起毛笔,蘸了朱砂,在符纸上画了一道平安符。
笔尖落在纸上的时候,我的手很稳。
但我的心思不在符上。
我在想一个问题:冥肆到底算我的什么?
契约上是“丈夫”。婚书上写的是“冥婚”。他自己说的是“等你”。但这些标签贴在他身上,好像都不太对劲。丈夫是活人的概念,冥婚是仪式上的概念,“等你”是时间上的概念。
可他是我生活里的概念。
是每天早上醒来时阎王符上残留的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