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岳轻沉默了一下。
他知道孟班长在等他回答。
他也知道,如果他聪明,就应该说“没有,我心服口服”。
那是標准答案,不会惹麻烦。
但他不想说那个。
“没有不服气。”他说,“就是……觉得有点浪费时间。”
孟班长挑了挑眉:“浪费时间?”
“嗯。”李岳轻说,“队列练得再好,打仗的时候也用不上。
有那时间,不如练体能,练射击,练战术。”
孟班长没说话,又吸了一口烟。
李岳轻等著他批评。
但孟班长没有批评。
他把菸灰弹进窗外的夜色里,忽然笑了一下。
“我当兵第七年了。”他说,“刚入伍那会儿,我也觉得队列是花架子,不如练体能。
新兵连的时候,我跟你一样,动作比別人快,反应比別人快,总觉得那些慢慢腾腾的人是拖后腿的。
后来分到老连队,有一次演习,我跑得太快,跟队伍脱节了。
一个人衝上去,被对麵包了饺子,当了俘虏。”
他顿了顿,又吸了一口烟。
“那时候我的老班长跟我说了一句话——队列练的不是腿,是心。
让你学会听命令,让你学会和旁边的人保持一致。
上了战场,你可能不需要齐步走,但你需要知道,你身边这个人会在什么时候动,往哪儿动。
他快,你得跟著快,他慢,你得等著慢。
不然你就成了孤狼,狼再厉害,也架不住一群狼。”
他转过头,看著李岳轻:“队列,就是在练这个。
不是练你怎么走,是练你怎么跟別人一起走。”
李岳轻愣住了。
他想起前世在外籍兵团,老班长也说过类似的话。
但那时候他没往心里去,因为那时候他已经是老兵了,他已经习惯了小股部队的作战方式,习惯了和那几个固定的人配合,习惯了那种“快”。
但现在他明白了,那种“快”,是建立在小团队的基础上。
八个人,十六个人,可以靠默契配合。
但几百人,几千人,几万人呢?
没有整齐划一的训练,怎么协调,怎么同步?
孟班长说的“心”,不是个人之心,是集体之心。
他缓缓点头:“班长,我明白了。”
孟班长拍了拍他肩膀:“我知道你有想法,是块好料。
但新兵连,先学会当一个合格的兵,再想別的。
合格的兵,不是你能跑多快,能打多准,是你能不能跟別人站到一块儿。”
他把菸头在窗台上摁灭,扔进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