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两样东西。
桌面上——一个敞开的黑色密码箱。里面码著五十捆人民幣。旧钞。红色纸条扎著。旁边放著一台电子秤。一张手写的称重记录。一张税务申报单。
地上——孙大强。靠墙坐著。右手垂著。左手撑地。低著头。
桌后面——江默。坐在旋转椅上。正在打字。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开著一个word文档。標题是物证移交清单。
胸前的绿灯一闪一闪。
何国强的目光在密码箱和税单之间跳了两次。
他拿起那张税单。
看了十秒。
放下了。
转头看身后的经侦警察。
经侦警察也看了。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
眼神里的內容翻译成文字大约是——这个人给行贿款报了个税。我没看错吧。你也没看错。
何国强清了一下嗓子。
“江厅长。情况我大致了解了。我们先把现场固定——”
“物证移交清单我已经打好了。”
江默按了列印。
印表机出了两页纸。
他把两页纸递给何国强。
何国强接过来。
清单上列了七项。
每一项有物品名称、数量、特徵描述、对应证据规则。
最后一行——“以上物证由移交人江默与接收人共同清点確认后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何国强看完了。
他办案十九年。
收过上千份案件材料。
第一次有被害人——不对——有报案人在报案的同时把物证移交清单、称重记录和税务申报单全部准备好了。
甚至连签字的格式都排好了。
甲方签: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需要在签名栏旁边按手印吗?”
江默问。
何国强愣了一秒。
“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