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二十个工作日被压缩到了五个。
依据是什么?
督办函上写了——“根据《省政府重大项目督办管理办法》第九条,对列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建设工程,审批部门可適当压缩办理时限。”
“適当压缩”。
从二十天压到五天。
適当吗?
江默拿起督办函。看了一遍。
红光。
淡红。
不是文件本身违法。“適当压缩”確实在省政府的权限范围內。
但“適当”到什么程度,没有明確下限。
五天——法律上不违规。
操作上——五千三百七十二页的施工图纸,五天看完,一天一千页。
住建厅施工图审查中心一共八个人。每人每天看一百二十五页。假设每页平均花两分钟——每人每天需要二百五十分钟。四个多小时。
能看完。
但“看完”和“审完”不是一回事。
看完是用眼睛过。
审完是用法条过。
每一张施工图的每一个参数都要跟现行规范对標。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混凝土標號、预应力张拉值——几百项指標。
八个人五天审五千三百七十二页。
勉强。但不是不可能。
问题在於——孙大强的计算里有一个变量他没考虑到。
江默不是八个人。
江默是一个人。
加上一双不受意志控制的眼睛。
江默把督办函放下。
拿起那份红头文件旁边的收件清单。
清单列了二十七类文件。每类的份数、页数、编號。
他从头扫到尾。
“收件清单无误。”
他在清单上签了“已收”两个字。盖了个人名章。
孙大强的嘴角动了一下。
签了。
收了。
五天倒计时开始了。
“那我们就等江厅长的审查意见了。”
孙大强转身。带著三个人走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两辆手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