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攥了一下佛珠。
然后鬆开了。
转身下楼。
自己开了门。
门外站著四个人。
领头的一个三十多岁。方脸。穿深蓝色夹克。胸口的工作证很小。
但证件上方印著的机构名称,丁维昌认识。
不是省纪委。
六个字。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丁维昌同志。”
领头的人说话的时候,呼出的白气在清晨的冷空气里散开。
“我们奉命对你进行谈话。”
他递出一份文书。
文书上盖著的那枚公章的尺寸、字体、编號——
丁维昌不用细看。
他认识。
所有人都认识。
因为这枚公章只出现在一种文书上。
他退后一步。让出了门。
“进来吧。”
声音平静。
但攥著佛珠的那只手,骨节发白了。
——
上午八点。
省住建厅。负二层。
江默坐在办公桌前。
面前摊著2009年第四箱案卷的第二十三份文件。
他翻开封面。
红光。
手边的保温杯加了新的开水。
热的。
他喝了一口。
然后继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