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死。前世见义勇为死了就死了,这辈子刚来就死,太亏了。再说,凭什么?他一个送外卖的,在城里好歹月入八千,虽然买不起房,但活得硬气。这辈子要是就这么被人砍了脑袋,那不成笑话了?
他闭上眼,拼命在记忆里翻找公堂上的细节。
韩县令拍惊堂木:“内襟在你床下发现,上有浊污!”
浊污——什么污迹?谁验的?没人提。
证人王叟:“三更时分,听到赵寡妇呼救,像是从赵牧房里传出。”
听见呼救不来救人,等天亮才报官?这要搁现代,算不算见死不救?
里正作证:“赵牧常窥视寡嫂,有次还说‘嫂嫂肌肤胜雪’。”
原主记忆里,寡嫂赵氏守寡多年,穿的都是深色粗布衣,因为要织布干活。肌肤胜雪?里正胡扯。
赵牧睁开眼。
这些证据全是漏洞。
可他就是被定了死罪,三天就要杀——三天,连送外卖超时都不止扣这点钱。这案子从头到尾就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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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门底部小窗被推开,一只碗递进来。粟米粥稀得能照见人影,上面飘着两片腌菜。
赵牧爬过去接。
递碗的是只纤细的手,手指关节处有薄茧。指甲修得整齐,袖口露出一截手腕,白得像没晒过太阳。
“吃吧……”声音很轻,带着颤,“我爹他们……对不住你。”
赵牧抬头。
小窗外半张侧脸。十六七岁,眉眼清秀,眼眶红着,像是哭过。油灯光从她身后照过来,在她脸上勾出一道柔和的轮廓,睫毛的影子落在颧骨上,微微颤动。
赵牧盯着她看了两秒,认出来了——青鸟,牢卒老陈的女儿。原主在县学时见过她,送过几回书。
“青鸟姑娘!”赵牧一把抓住小窗边缘,“我没杀人!你爹他们到底收了谁的钱?”
那只手猛地缩回去,碗差点打翻。
“我、我不知道……”声音更慌了,眼神往过道那边飘。
“你知道。”赵牧压着嗓子,“你刚才说‘对不住’——你要是心里没鬼,说什么对不住?”
过道里传来牢卒吆喝:“青鸟!送完饭赶紧出来!”
青鸟咬了咬嘴唇,飞快凑近小窗,声音压得极低:“那内襟……颜色不对。证物房里赵寡妇的衣物是靛蓝色粗布,洗得发白,补丁好几处。可卷宗里写从你床下搜出的那件……是月白色细布。”
说完抽身就走。
“等等!”赵牧喊,“你爹他们——”
脚步声远了。
赵牧端着那碗粥,坐在黑暗里,脑子里翻江倒海。
靛蓝色对月白色。
颜色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