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他妈是明摆着的栽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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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粥的时候,赵牧开始在心里过账。
第一,物证:内襟。青鸟说颜色不对——月白色细布,不是寡嫂的靛蓝色粗布。栽赃的人连衣服都拿错了。
第二,证人。王叟听见呼救不来救。里正说道德指控——这种话在秦律里能当直接证据?
第三,时间。寡嫂死于子时到丑时。原主酉时醉酒昏睡。中间五个时辰,够任何人作案栽赃。
他放下碗,碗底刮得干干净净。三天没正经吃东西,胃里烧得慌。
“这案子要是破了,能升个啥爵位?”他自言自语,“公士?上造?够买几亩地?”
说完自己都笑了——命都保不住,还想封侯。
笑声在空牢里听着像哭。
他站起来,走到栅栏前冲过道喊:“我要写状子申冤!”
脚步声传来。老牢卒提着油灯,一脸不耐烦:“写得了吗?笔墨都没有。省省力气,将死之人。”
“那你帮我传话给韩县令。”赵牧抓住栅栏,盯着老牢卒的脸,“若我是真凶,何必将染污的内襟藏在自己床下?”
老牢卒脸上的不耐烦顿了一下。
“销毁证据,扔了烧了埋了,哪个不比藏自己床下强?”赵牧语速加快,“只有栽赃的人,才会故意把东西放得恰到好处,让人一搜就搜到。”
他死死盯着老牢卒的眼睛——这老东西收了钱,他得看看对方什么反应。
老牢卒眯起眼,沉默了两秒,转身就走。
“少费口舌,老子见过的喊冤比你吃的盐多。”
赵牧看见他转身时脚步顿了一下。
就一下。
然后脚步声远了。
年轻牢卒跑过来,气喘吁吁:“韩县令传话,明日午时准时行刑,让准备刑场。砧板、大刀都磨利索点。”
赵牧站在栅栏后,冷汗又把囚衣浸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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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天,打更声远远传来。
赵牧没睡,睁着眼盯着黑暗。脑子里反复过那些证据:靛蓝色对月白色,听见呼救不来救,三天走完秋决流程。
隔壁犯人又呻吟了几声。
小窗传来极轻的敲击声。
赵牧猛地爬过去。
青鸟的脸出现在小窗外,苍白得厉害,嘴唇紧抿着,手指掐着掌心。
“我爹刚才和书吏喝酒,我偷听到的……”她声音压得几乎听不见,“验伤记录上写,赵寡妇颈上有扼痕,指印很粗,间距很宽,像是大手的人干的。常年握锄头或刀柄的那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