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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文小说网>简·爱的名人名言 > 第十一章(第2页)

第十一章(第2页)

“你说什么,亲爱的?我有点耳聋。”这位好心的太太回应道,将耳朵往我嘴边凑。

我把问题更清楚地重复了一遍。

“费尔法克斯小姐?哦,你是说瓦朗斯小姐吧!瓦朗斯是你未来学生的姓。”

“真的?那么她不是您的女儿了?”

“不是——我没有子女。”

我本想接着问瓦朗斯小姐跟她是什么关系,但又觉得问太多不礼貌,何况这事我迟早会知道。

“我很高兴,”她在我对面坐下,把猫抱到膝上,接着说,“很高兴你来了。我现在总算有个伴儿了,这儿的日子肯定会过得很愉快。当然,我在这儿时时刻刻都很愉快,因为荆棘庄园是一座美丽的老宅子,虽然近几年疏于修整,但依旧是个相当体面的地方。不过,你知道,到了冬天,一个人即便住在最好的房子里,也会觉得挺凄凉的。我说自己是一个人——利娅当然是个好姑娘,约翰和他妻子也都是很不错的人,但你知道,他们只是仆人,我不能同他们平等地谈话,得跟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丧失威信。我可以肯定,去年冬天——要是你还记得,那可是个严冬,不是下雪,就是刮风下雨——从十一月到二月,除了卖肉的和送信的,没有一个人来过这宅子。我一晚接一晚地独自坐着,心里真是忧伤极了。有时候,我会叫利娅进来念书给我听,但我觉得这可怜的姑娘不太喜欢这差事,她觉得自己被限制了自由。春天和夏天就好多了。阳光灿烂,白昼又长,情况便大不一样了。加上今年刚入秋,小阿德拉·瓦朗斯和她的保姆来了。有了小孩,整座房子便顿时热闹起来。现在你也来了,我就更高兴了。”

听她讲了这番话,我心里着实对这位可敬的太太产生了好感。我把椅子朝她挪近一点,表达了我衷心的希望——希望她能发现,同我做伴定会同她预想的一样愉快。

“不过,今晚我不想让你睡太晚。”她说,“现在钟敲十二点了,你又赶了一天的路,肯定很累了。要是你的脚已经暖和过来,我就带你去卧室。我已经把我隔壁房间给你收拾好了。那只是个小房间,但我觉得,和前面的大房间相比,你会更喜欢这一间。大房间的家具当然更好,但那儿太冷清、太寂寞了,我自己从不在那儿睡觉。”

我感谢她为我周到地选择了住所。经过长途旅行,我真的累了,便表示愿意去休息。她拿起蜡烛,我跟着她走出房间。她先去查看了一下门厅的门是否锁好。从锁孔中拔出钥匙后,她就带我上了楼。楼梯和扶手都是橡木的,楼梯上是高高的格子窗。这种窗子和通向卧室的长走廊让这里看起来更像教堂,而不像住宅。楼梯和走廊里弥漫着一种墓穴般的阴森气氛,让人生出空旷孤寂之感,煞是凄凉。因此,当我最后被领入卧室,发现房间不大,而且陈设着普通的现代家具时,心中不由得十分高兴。

费尔法克斯太太向我和蔼地道了晚安,我闩上门,不慌不忙地四下打量。空旷的门厅,又黑又宽的楼梯,又长又冷的走廊——它们给我留下的怪诞而可怕的印象,多多少少被小房间里更富活力的景象冲淡了。这时我才想起,经过一整天身体上的劳累和精神上的焦虑之后,我现在终于来到了一个安全的避风港。感恩之情油然而生,我在床边跪下,理所当然地向上帝表达了感激。在起身之前,我也没有忘记祈求上帝助我走好未来的路,祈求上帝赐予我力量,使我配得上所受的恩惠——在我还没有通过努力赢得这份恩惠前,上帝就将它慷慨地赐给了我。那一晚,我的**没有荆棘,我孤寂的卧室里没有恐惧。我筋疲力尽,但又心满意足,很快就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

阳光从鲜艳的蓝色印花棉布窗帘的缝隙中射进来,照亮了糊着墙纸的四壁和铺着地毯的地板,同洛伍德那光秃秃的地板和肮脏的灰泥墙迥然不同。这个小房间看起来如此明亮,我一见到,精神便为之一振。外部环境对年轻人影响巨大,我不禁觉得,一段更美好的生活即将开始——这段生活中会有鲜花和欢乐,也会有荆棘和劳苦。随着环境的改变,随着我进入一个充满希望的新世界,我所有的官能都被唤醒了,似乎在跃跃欲试。我说不准它们到底在期待什么,但肯定是某种令人愉快的东西——那东西或许不会在这一天或这个月降临,但一定会在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间出现。

我起了床,仔细穿好衣服。尽管我不得不穿得很朴素——因为我的衣服无一例外不是极其简朴——但渴望整洁仍然是我的天性。不重视自己的仪容,或者不在乎自己给人的印象,这些都不是我的习惯;正相反,尽管我长得不漂亮,却总是希望自己能尽量显得好看些,希望自己能尽量赢得别人的好感。我有时候为自己没能长得更漂亮点而遗憾,有时候期盼自己有红润的脸蛋、笔直的鼻梁和樱桃般的小嘴。我渴望自己拥有修长、端庄、丰满的身材。但不幸的是,我竟然长得这么矮小、这么苍白,五官这么不端正,毛病这么显眼。为什么我会有这些愿望和遗憾呢?这很难说清,当时我对自己都没法说清。不过,我是有理由的,而且是一个合乎逻辑、自然而然的理由。不管怎样,我把头发梳得平平整整,穿上那件黑色连衣裙——虽说这有点像贵格会教徒[6]的打扮,但至少有非常合身的好处——再把洁白干净的领饰整了整,我想,自己应该看上去足够体面,可以去见费尔法克斯太太了,我的新学生也至少不会厌恶地躲开我了。我打开卧室窗户,又扫了眼梳妆台,确认上面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然后就鼓起勇气出门了。

我穿过铺着地毯的长走廊,走下光滑的橡木楼梯,来到门厅。我在那儿待了会儿,看了看墙上的几幅画(我记得有一幅画的是一个穿着胸甲、神色严厉的男人,还有一幅画的是一位敷着发粉、戴着珍珠项链的贵妇),又看了看从天花板垂下的一盏青铜灯,还看了一座大钟,这座钟的橡木外壳上雕刻着古怪的花纹,因年深日久和反复擦拭而变得乌黑发亮。在我看来,一切都显得那么庄严气派,可当时我还很不适应这种豪华。门厅里那扇有一半镶着玻璃的门正开着,我跨出了门槛。这是一个晴朗的秋日清晨,朝阳宁静地照耀着棕黄的树丛和依旧碧绿的田野。我来到草坪上,抬头观察宅子正面。它有三层高,规模虽然可观,但称不上宏伟。它是一座庄园府邸,而不是贵族府第。屋顶四周的一圈城垛给它增添了独特的风格。灰色的宅子正面被秃鼻鸦栖身的树林鲜明地衬托出来。鸦群这会儿嘎嘎乱叫着飞上了天。它们越过草坪和庭园,落在一片大草场上。草场与庭园之间隔着一道暗墙[7]。草场上长着一排巨大的老荆棘树,粗壮多节,大如橡树。这一下子就说明了这座宅子名字的由来。更远处是一座座小山。这些小山不像洛伍德四周的山峰那样高、那样陡,也不像它们那样将人世隔绝在外。不过,这些小山足够幽静孤寂,将荆棘庄园包围起来,使其似乎有了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我真没想到,在离米尔科特这个热闹地区如此之近的地方,竟能找到如此僻静的场所。一道小山坡上,零星分布着一个小村落,屋顶同树木混杂在一起。本地区的教堂坐落在荆棘庄园附近,古老的钟楼尖顶俯视着宅子和大门之间的土墩。

我享受着这平静的景色和宜人的新鲜空气,愉快地聆听着秃鼻鸦的嘎嘎叫声,观察着这座宅子宽阔的灰白正面,心里想着,对费尔法克斯太太这样一位独自居住的小老太太来说,这个地方实在太大了。就在这时,那位老太太便出现在门口。

“怎么!都已经出来啦?”她说,“我看你是个早起的人呀。”我走到她跟前,她和蔼地吻了我一下,跟我握了握手。

“你觉得荆棘庄园怎么样?”她问道。我告诉她,我非常喜欢这里。

“是啊,”她说,“这儿是个美丽的地方。不过,我担心它会逐渐衰败,除非罗切斯特先生想回到这儿久住,或者至少来得更勤一点。大宅子和好庭园都需要有主人在呀。”

“罗切斯特先生!”我惊叫起来,“他是谁?”

“荆棘庄园的主人。”她平静地答道,“你不知道他叫罗切斯特吗?”

我当然不知道,因为我从没听人说起过他。但这位老太太似乎把他的存在当成众所周知的事实,人人都该凭直觉就知道。

“我本以为,”我继续道,“荆棘庄园是您的呢。”

“我的!天哪,孩子!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的?我只不过是个管家——是个管理人。的确,从他母亲这边算,我是罗切斯特家的远亲,或者,至少我丈夫是。我丈夫在世时是牧师,是那边山上的小村庄——干草村的牧师,靠近大门的那座教堂就是他的。现在这位罗切斯特先生的母亲本来姓费尔法克斯,她父亲跟我丈夫是堂兄弟。但我从来没有滥用这层关系——其实,我从来都没把这当回事。我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个普通管家。我的主人对我一直很客气,我也没有别的奢求。”

“那么,那个小姑娘——我的学生是谁呢?”

“她是罗切斯特先生监护的孩子。他委托我给她找一名家庭教师。我相信,他打算把她带到××郡来抚养成人。瞧,她来了,还带着她的‘bonne’[8],她就是这么称呼她的保姆的。”谜底终于揭开了。这位和蔼可亲的矮小寡妇原来不是什么贵妇,而同我一样是受雇的人。我并没有因此就不像先前那样喜欢她,相反,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愉快。她同我之间的平等是真正的平等,而不是她屈尊俯就的结果。这样反倒更好——我的处境更自由了。

我正思索着这个新发现,一个小姑娘就从草坪上跑了过来,后面跟着她的保姆。我打量着我的学生,而她一开始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她还完全是个孩子,七八岁,身材纤细,面色苍白,五官小巧,一头过长的卷发一直垂到腰际。

“早上好,阿德拉小姐。”费尔法克斯太太说,“过来跟这位小姐说说话,她是来教你读书的,好让你有一天成为聪明的女人。”孩子走了过来。

“这就是我的家庭教师吗?”[9]她指着我,对她的保姆说。

保姆答道:“是的,当然。”

“她们都是外国人吗?”听到她们在讲法语,我惊讶地问道。

“保姆是外国人,而阿德拉出生在欧洲大陆,离开那儿应该还不到六个月。她刚来时不会讲英语,现在勉强能讲一点了。我听不懂她的话,她把英语和法语混在一起说。但我想你准能明白她的意思。”

幸好我有个优势,我是跟一位法国女士学的法语。而且,由于我一直尽可能地找机会同皮埃罗夫人交谈,并且在过去七年中每天背诵一段法文——集中在语调上狠下功夫,尽可能逼真地模仿老师的发音——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能相当流利准确地使用这种语言,在阿德拉小姐面前不至于不知所措。她听说我是她的家庭教师,就走过来同我握手。我带她进去吃早饭时,用她的母语跟她说了几句话。一开始,她回答得很简短,但我们在餐桌前坐下,她用那双淡褐色的大眼睛观察了我十来分钟后,突然开始叽叽喳喳地说了起来。

“啊!”她用法语大声说道,“你讲我的语言讲得跟罗切斯特先生一样好。我能像跟他说话一样跟你说话了,索菲也能同你交谈了。她会很高兴的。这儿谁也听不懂她的话。费尔法克斯夫人只会说英语。索菲是我的保姆,她跟我一起乘一条大船从海那边过来,船上有一条冒烟的烟囱——冒的烟真多啊——我想吐,索菲也想吐,罗切斯特先生也一样。罗切斯特先生躺在一个叫沙龙的漂亮房间的沙发里,索菲和我睡在另外一个地方的小**。那床就像个架子,我差点从**摔下来。对了,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爱——简·爱。”

“爱尔!嘿,我说不来。嗯,我们的船在早上停了下来,那时天还没有大亮。船停在一座大城市——那城市很大,房子黑乎乎的,到处都是煤烟,一点也不像我离开的那座漂亮干净的城市。罗切斯特先生抱着我走过跳板,来到陆地上,索菲跟在后面。我们一起乘上一辆马车。马车把我们带到一座漂亮的大房子,比这座房子还要大,还要漂亮,那里叫旅馆。我们在那儿待了差不多一个礼拜。我和索菲每天都到一个很大的地方散步,那里到处都绿油油的,叫作公园。除了我,那儿还有好多孩子。还有一个池塘,里面有很多美丽的鸟儿,我用面包屑喂它们。”

“她说得那么快,你听得懂吗?”费尔法克斯太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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