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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3页)

我完全听得懂,因为我听惯了皮埃罗夫人流利的口语。

“我希望,”这位好心的太太继续说,“你问她一两个有关她父母的问题。不知她是不是还记得他们。”

“阿黛尔[10],”我问道,“你跟谁一起住在你说的那座漂亮干净的城市呢?”

“很久以前,我跟妈妈住在一起,但她上圣母马利亚那儿去了。妈妈过去常教我跳舞唱歌,朗诵诗歌。有好多好多先生和太太来看妈妈,我常跳舞给他们看,或者坐在他们膝头给他们唱歌。我喜欢这样。现在我能唱歌给你听吗?”

她已经吃完早饭,所以我允许她露上一手。她从椅子上跳下来,过来坐在我膝头,然后将小手一本正经地合在胸前,把卷发甩到肩后,抬起双眼望着天花板,唱起了某部歌剧里的一首歌。这是一位被遗弃的贵妇唱的歌。她在悲叹情人的背叛之后,转而求助于自尊。她要仆人用她最晶莹的珠宝和最华丽的衣服把她装扮起来,决定当晚到舞会去跟那个虚伪之徒见面,用她欢快的举止向他证明,他的遗弃对她的影响是多么微不足道。

选这种题材的歌给儿童歌手来唱似乎很奇怪。不过我猜,让她这样表演,目的是想听听口齿不清的孩子如何唱出爱情和嫉妒的曲调。这当然是低级趣味,至少我是这样看的。

阿黛尔将这首短歌唱得足够悦耳动听,而且带着她那个年龄特有的天真烂漫。唱完以后,她跳下我的膝头,说:“好啦,小姐,我来给你背几首诗吧。”

摆好姿势后,她先报了题目:“拉封丹的寓言:《老鼠同盟》[11]。”接着,就抑扬顿挫地朗诵起这首小诗来,声音收放自如,表情规范得体,就她的年龄来说,的确非常难得,这说明她受过细致的训练。

“这首诗是你妈妈教你的吗?”我问。

“是的,她常常这么说:‘“怎么啦?”其中一只老鼠问,“说吧!”’[12]她要我举起手——就像这样——提醒我念到问题时提高嗓门。好啦,我可以给你跳段舞吗?”

“不,已经够了。但像你说的,你妈妈上圣母马利亚那儿去了以后,你跟谁住一块儿呢?”

“跟弗雷德里克夫人和她丈夫。她照顾我,不过她跟我没有亲戚关系。我想她很穷,因为她没有我妈妈那样的漂亮房子。我在那儿没待多久。罗切斯特先生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到英国来住,我说愿意,因为我在认识弗雷德里克夫人以前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了。他一直对我很好,还送我漂亮的衣服和玩具。但你瞧,他说话不算数——他把我带到英国来,他自己却又回去了,我再没有见着他。”

吃过早饭,阿黛尔和我一起进了书房。罗切斯特先生似乎吩咐过要把这个房间用作教室。大部分书都锁在书橱的玻璃门后面,但有一个书橱是开着的,里面放的是初等教育所需的所有读物、几部通俗文学作品、诗歌、传记、游记,还有几本传奇故事,等等。我想他认为,对于家庭教师来说,个人阅读所需的全部书籍都在这儿了。确实,就目前来说,这些书已经让我心满意足了。和我在洛伍德时偶尔发现的少得可怜的几本书相比,这些书可以说让我在娱乐和知识方面都收获颇丰。这个房间里还有一台竖式钢琴,模样很新,音色极好。此外还有一个画架和一对地球仪。

我发现我的学生十分听话,只是不肯专心。她对任何有规律的活动都不习惯,我觉得一开始就对她限制过严是不明智的。所以,我跟她说了许多话,哄她学了点功课,时间也快到中午了,我就让她回保姆那儿去了。接着,我打算利用午饭前的时间画几张小素描,给她学习用。

我正上楼去取我的画袋和铅笔,费尔法克斯太太就叫住了我。“我想,你上午的课已经上完了吧。”她说。她正站在一个房间里,房间的折叠门开着。在她同我说话时,我走了进去。这是个富丽堂皇的大房间,有深紫色的椅子和窗帘、土耳其地毯、镶着胡桃木壁板的墙壁、一扇色彩绚丽的彩色玻璃大窗,还有装饰着华丽线脚的高高天花板。费尔法克斯太太正在给餐具柜上几个精致的紫晶石花瓶掸去灰尘。

“好漂亮的房间!”我环顾四周,大喊起来,因为我连只有这里一半气派的房间都没见过。

“是呀,这是餐厅。我刚把窗子打开,好透点空气和阳光进来。因为这些房间很少住人,什么东西都会变得潮乎乎的。那边的客厅感觉就跟地窖一样。”

她指了指和窗户同一样式的大拱门,那里也同窗户一样挂着红紫色的帘子,此时由绳环系着。迈上两级宽阔的台阶,来到拱门前,朝里一看,我还以为看见了仙境——在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看来,面前的景象实在太辉煌了。但那只不过是一间非常漂亮的客厅罢了。大客厅里面还有一间闺房,两个房间里都铺着白色地毯,地毯上好像铺满了色彩鲜艳的花环。天花板上都装饰着白色的葡萄和葡萄叶线脚,下面放着深红色的长沙发和软垫凳,形成强烈的对比。白色大理石壁炉架上,摆着如红宝石一样深红的波希米亚玻璃装饰品。窗户之间的一面面大镜子中,重现了整个房间雪白与火红交相辉映的景象。

“您把这些房子收拾得真整洁啊,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说,“没有灰尘,也没有帆布罩子。要不是空气有点冷飕飕的,还以为这里天天都有人住呢!”

“哎呀,简小姐,虽说罗切斯特先生不常来这儿,可他来的时候总是很突然,出人意料。我注意到,如果把东西都罩起来,等他来了之后才手忙脚乱地开始收拾,他见了准会很生气的,所以我想还是把房间随时准备好为妙。”

“罗切斯特先生是不是为人苛刻,很爱挑剔?”

“那倒未必。但他有绅士的爱好和习惯,并且希望一切都安排得合乎他的爱好和习惯。”

“你喜欢他吗?大家都喜欢他吗?”

“哦,喜欢。他们家在这里一向受人尊重。从很久很久之前开始,你看得见的这一带所有的土地就是属于罗切斯特家的。”

“嗯,那么撇开他的土地不谈,你喜欢他吗?大家喜欢他这个人吗?”

“我没有理由不喜欢他,我相信他的佃户也都认为他是个公正、慷慨的地主。不过,他从不和他们一起生活多久。”

“但他有没有特别的地方呢?简而言之,他的性格怎么样?”

“哦!我想他的性格是无可指责的。他或许有些古怪。我觉得,他应该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世面。我敢说他很聪明。不过,我从没跟他说过多少话。”

“他在哪方面有些古怪呢?”

“我不知道——这很难形容——没什么明显古怪之处,但他跟你说话的时候,你就感觉得出来。你总是没法断定他是开玩笑还是认真的,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总之,你没法彻底了解他——至少我不能。不过,这无关紧要,他是一个很好的主人。”

这是我从费尔法克斯太太那儿听到的我们雇主的全部情况。有些人似乎不懂得概括人的性格,也不会观察或描述人或物的特点,这位善良的太太显然就属于这类人。我的问题令她迷惑,却没有引出她的话来。在她眼中,罗切斯特先生就是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位绅士,一位地主,仅此而已。她不会去做进一步的询问和探索,对我想更确切地了解罗切斯特先生个性的想法,她显然感到很奇怪。

我们离开餐厅以后,她提议带我到这座宅子的其他地方看看。我跟着她上楼下楼,边走边夸赞,因为一切都收拾得整齐又漂亮。我觉得前面几个大房间特别豪华,三楼的几个房间虽然阴暗、低矮,但因为带着点古色古香的氛围,倒也别有情趣。随着潮流的变化,一度布置在楼下的家具会被不时搬到这儿来。借助从狭窄的门式窗透进来的昏暗光线,看得见有上百年历史的大床,看得见橡木或胡桃木的柜子,上面雕刻着棕榈树枝和小天使头像之类的古怪图案,看上去就像是希伯来约柜[13],还看得见一排排古老的高背窄椅,以及更加古老的矮凳,凳垫上明显留有已磨损一半的刺绣的痕迹,而当年做刺绣的手指化为棺中尘土已有两代之久。所有这些遗物令荆棘庄园府的三楼看上去如同往事的家园,回忆的圣地。白天,我喜欢这些隐秘场所的寂静、昏暗和古怪。可是夜晚,我决不会妄想在那些宽大而笨重的**睡觉——有的床带橡木门,可以关起来;有的床挂着古老的英国绣花帐子,上面密密麻麻地绣满了古怪的花朵、更古怪的鸟儿,还有最古怪的人——在苍白的月光下,所有这一切看起来肯定会非常奇怪。

“仆人就睡在这些房间吗?”我问。

“不,他们都住在后面一排小房间里,谁也没在这儿睡过。几乎可以说,要是荆棘庄园府有鬼的话,这儿准是鬼魂出没的地方。”

“我看也是。这么说,你们这儿没有鬼?”

“我从没听说过。”费尔法克斯太太笑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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