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可能在经过沟通后是另外一种情况,恰恰有一个孩子既想用橙子皮做蛋糕,又想喝橙子汁。
这时候,该如何处理呢?
此时,想要整个橙子的孩子提议说可以将其他问题拿出来一块儿谈。
他说:“如果把这个橙子全给我,你上次欠我的棒棒糖就不用还了。”
其实,他的牙齿被蛀得一塌糊涂,父母亲上个星期就不让他吃糖了。另一个孩子想了想,很快就答应了。
他刚刚从父母那里要了5块钱,正准备买糖还债呢。这一次,他可以用这5块钱去打电子游戏了,他才不在乎这酸溜溜的橙子汁呢。
这两个孩子的谈判思考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地沟通,创造价值的过程。双方都在寻求能对自己产生最大利益的方案的同时,也能满足对方最大利益的需要。
职场谈判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道理。好的谈判者并不是一味地
固守立场,追求寸步不让,而是要与对方充分地进行交流,从双方的最大利益出发,提出各种解决方案,用相对较小的让步来换得最大的利益,而对方也是遵循相同的原则,来取得交换条件。
在满足双方最大利益的基础上,如果还存在达成协议的障碍,那么就不妨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替对方着想,帮助扫清达成协议的一切障碍。
这样,最终的协议是不难达成的。
谈判的目的是要达到一个“双赢”的结果。最好的结局是当你和买家离开谈判桌的时候,你们两个人都觉得自己赢了。
20世纪,伟大的数学家约翰·凡·诺曼创立了一种使用二进制的概率游戏。
在这种游戏中,所有的活动被分成两种形式或两种类别。若其中一种行动(或一方)的推进是以另一方的后退为代价,这被称作“零和游戏”(意味着一方得零,另一方得一或更多);若其中两种行动(双方)同时向着双方均有利的方向推进,就称为“非零和游戏”。
流行术语将“零和游戏”称为“胜对负”,将“非零和游戏”称为“胜对胜”。
一个人要想成为约翰·凡·诺曼游戏的赢家,必须掌握三种技巧:零和对弈(因为许多情况要求如此)、非零和对弈(当然许多情况也要求这种游戏模式)以及分辨哪种情况下要求用哪种模式。
在体育运动中,大多数都属于一方胜、一方负的情形,如乒乓球、羽毛球、百米赛跑等。一个人不可能在一个项目中做到在自己不失利的情况下帮助对方。
这些都是“零和游戏”或“胜对负”的游戏。“非零和游戏”即均胜游戏,这种游戏说明:一方若以击倒另一方为游戏主旨,则会造成双方皆输的结果。赢得均胜游戏的唯一途径是帮助另一方获得至少使其有满意的收益。
结合谈判实践,谈判是一个涉及买卖双方的活动,即买卖双方都期望从交易中得到好处,并且双方经过权衡,认定必能从交易中得到好处,交易才能够实现和发展下去。
把谈判理解为“占便宜”的观念,是谈判者站在自我的立场上,考虑的是自己的私利。这些自私的谈判者是以对方的损失为代价,玩儿的
是一种胜对负的游戏。
在美国,一个顾客通过阅读一本全国性杂志上的文章,发现他的一个供应商向他收取了比同行价格高出15%的费用,还向他保证这是最低价。可以想象,当顾客发现自己几年来被欺骗时的感觉。
顾客简直气坏了,不是因为被多收了l5%或它代表的美元价值,而是因为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
于是,这个顾客从那个公司撤走了好几百万美元的资金,并起诉这个公司,要求归还多收取的费用和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使整个行业对那个公司产生不信任感。那个供应商曾以顾客的损失为代价而“获胜”,但最后却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
“零和游戏”对于谈判者来说,意味着一种观念的变更和一种新的谈判方法。谈判是一种双方都能得到好处的公平交易,是买也得利、卖也得利的活动,没有一方受到损失。
所有的谈判,都应该是胜对胜的游戏。对于谈判者来说,他的最大职责不是考虑如何使自己获胜——卖出更多的产品、赚到更多的钱,而是应该考虑如何协助、支持对方获胜。
谈判是一种“双赢”活动,我们得到利润,客户得到了产品利益,买者欢喜,卖者得意。
世界本是一张谈判桌,谈判就是分蛋糕,谈判就是“双赢”。
谈判的终局阶段即谈判的结束阶段,结束谈判在一定程度上是掌握火候的艺术。谈判人员应采取以下策略来达成协议。
(1)截止时间的控制策略
截止时间即终止谈判的时间。在谈判中,谈判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双方都有大致的考虑,如果双方合作得好,就能按双方事先商定的议程结束谈判。
谈判者不能把截止期看死,对自己有利时,不要草率行事。一般情况下,愿等待而又耐心探索、并不急于解决问题的谈判者较能成功。
(2)保持信任姿态
越是此时,越要采取平静的信任姿态。因为双方此时对于对方的态度敏感,各自都特别关注己方的利益,回顾谈判进程及有关问题,衡量得失,或需要一些根据来证明他们的决定正确。
此时,如能将互相信任和承认可能成交的态度相结合,有利于双方度过这含有不确定性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