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字,删掉,再打字,再删掉。
最后,他只回了两个字。
“到了。”
消息发出去,已读的提示很快亮起来。
对方正在输入……
光标闪了很久,久到沈清昼以为林野不会发了,那条消息才终于跳出来。
“皮衣别还我了,穿着。挺好看的。”
沈清昼盯着这条消息,忽然觉得鼻子一酸,眼眶发烫。
他深吸一口气,仰起头,盯着天花板上那盏华丽的水晶吊灯。灯光刺眼,像无数根针扎进眼睛里,逼得他把那点快要涌出来的湿意硬生生憋了回去。
他不哭。
哭没有用。
在这个家里,眼泪是最廉价的东西,换不来同情,换不来自由,换不来任何人的心软。
他只能等。
等一个机会,等林野来找他,或者等自己攒够足够的勇气和力量,从这个牢笼里彻底走出去。
沈清昼把手机攥在手心里,攥得指节泛白。
屏幕上还亮着那条消息:“皮衣别还我了,穿着。挺好看的。”
他把手机贴在胸口,闭上了眼睛。
那个位置,心跳得又慢又沉,像是一台快要耗尽电量的机器,还在勉强运转。
而那个让他想继续运转下去的人,此刻正骑着摩托车,在暴雨里穿过南城的大街小巷,四处筹钱,四处碰壁,四处看人脸色。
他们隔着一整座城市的距离,隔着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隔着一道又一道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墙。
但在这一刻,沈清昼无比确定一件事。
他不想放弃。
不管多难,都不想。
窗外,雨还在下。
但天边已经露出了一丝极淡极淡的光,像是黎明前最后的挣扎,又像是黑暗中裂开的一道缝。
很小,很弱,风一吹就会消失的样子。
但它确实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