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鬆开剑柄,任由剑插在胡县令嘴里。
他转身面向那群百姓,目光扫过一张张脸。
灰败的、麻木的、惊恐的、躲闪的。
“诸位。”
林默將声音通过真气,清晰地送进每个人耳朵里。
“我之前在城门口,听两个守城的青兵閒聊。他们说了一句话——『不过是一群贱民,跟畜生也差不了多少。”
顿时,人群里有人低下头。
“你们知道我怎么回的吗?”林默顿了顿,“我没回。我直接把他们脑袋砍了!”
“后来我进城,看见有人拿乾人当牲口拉车,膝盖磨烂了,背上全是鞭痕。车上那公子哥说了一句话——『一群贱骨头,爬都爬不快。”
林默指向街角的方向:“那个公子哥也死了,那一条街作威作福的青人,脑袋全和身子分了家!”
人群中终於有了骚动。
有人猛地抬起头,眼睛瞪得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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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才知晓,原来那些青人,是眼前这人杀的!
“你们刚才说,算了。说忍忍就过去了。说这个县令已经算好的了。你们在想,杀了这个,下一个来了怎么办?”
“杀了一个胡县令,朝廷再派个张县令、李县令,有什么区別?这个只是吃小孩,万一派来个屠村的呢?”
林默顿了顿,又道:“那我想问你们一句。你们还记得七年前的日子吗?”
人群里,终於有人抬起头。
“七年前,大乾还在的时候,一斗米多少钱?五文钱。一亩地交多少税?十税一。一个馒头多少钱?”林默伸出两根手指,“两文。两文钱,白面馒头,热腾腾的。”
“现在呢?”林默放下手,厉声道,“一个馒头五十两银子!整整五十两!”
“这么多钱,放在前朝,够买二十亩上好的水浇地。现在只够买一个馒头,还得是掺了糠的。”
人群里有人开始恍惚。
是啊,这才七年。
“你们不是种地的吗?地里长的粮食呢?”
林默的声音骤然拔高:“交了税!七成、八成、九成!种十石交九石,剩下的那一石够干什么?够全家多活三天?还是够给孩子买半碗粥?”
没人敢说话,没人敢接话。
“前朝,大乾,你们知道大乾最好的时候是什么样吗?”
林默的声音低下来。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走几百里不用带乾粮,路边村子里管饭。”
“孩子能读书,读不起书的,官府出钱。老人有人养,养不起的,官府管。”
林默停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