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在三月舉行。雪融了,灰港市的天氣還是灰的,但氣溫回升了一些,偶爾可以看到薄薄的陽光穿過雲層,在地面上投下短暫的光影。
艾莉絲出庭了三次。
第一次是卡爾的審判。他穿著深藍色西裝,頭髮修剪整齊,看起來像一個退休的大學教授。他的辯護律師主張精神異常,說他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說他從小缺乏母愛,說他父親用錯誤的方式教育他。檢察官一一反駁,出示了採石場洞穴裡的筆記本、舊火車站的地下室、六名受害者的照片。
陪審團用了不到四小時就達成裁決:有罪。六項一級謀殺罪成立。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卡爾被帶走的時候,轉頭看了艾莉絲一眼。那雙淺灰色的眼睛裡沒有仇恨,沒有憤怒,沒有恐懼。只有一種空洞的、專注的凝視,和第一次在採石場見面時一模一樣。
他沒有說話。
第二次是菲利普?格雷的審判。他沒有請律師,自己為自己辯護。他的陳述很簡單:“我沒有殺人。我只是彈琴。那些女孩來聽我彈琴,不是我的錯。”
檢察官問他:“你知道那些女孩在你演出之後被選走嗎?”
“知道。”
“你知道她們會被殺嗎?”
“不知道。但我猜到了。”
“你做了什麼?”
“什麼都沒做。”
陪審團裁決:三項協助謀殺罪成立。刑期十二年。
菲利普聽到判決的時候,笑了。不是苦笑,不是冷笑,是一種如釋重負的笑,像是一個等待了很久的人終於聽到了結果。
他被帶走的時候,經過艾莉絲身邊,低聲說了一句話:“妳說過我彈得很好。”
“你確實彈得很好。”
“謝謝。”
第三次是傑森的審判。他比卡爾和菲利普都年輕,坐在被告席上像一個走錯教室的學生。他的辯護律師主張他在朱利安和卡爾的操控下犯罪,不是出於自由意志。檢察官反駁說他策劃了六起謀殺,每一件都是他親手執行的。
傑森自己要求發言。
法庭安靜下來。
“我沒有被操控。”他說。“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每一刀都是我刺的,每一條命都是我結束的。我爸爸沒有逼我,朱利安沒有逼我。是我自己選擇的。”
他轉頭看向旁聽席。艾莉絲坐在那裡。
“但我選擇告訴妳他在哪裡。那不是為了救誰。是為了讓自己不再是他。”
陪審團裁決:六項一級謀殺罪成立。檢方求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傑森被帶走的時候,沒有看任何人。
諾拉的審判在一個月後。她的角色是協助者、場地提供者、聯絡人。檢方求處較輕的刑期,因為她沒有直接參與謀殺。陪審團裁決: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