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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你是我心底的青苔1(第7页)

颜斯林很快无聊得全身发毛,门口就一条街,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只需要二十分钟。在茶寮上看湖,坐了五分钟就坐不住了,摸出手机。靠,还没充电。时间还是汪洋一片,望不到头,心里凭空钻出一万只猫,挠着抓着,不是办法啊,这么下去。颜斯林琢磨着,他来这儿,可不是为了一天三顿饭,混吃等死的。

这才第一天!第一个上午!第一个小时!

还好,树树回来了,她牵着红枣、青枣,路过院子门口,看见颜斯林坐在门槛上假装刷手机,可怜兮兮的,喊了一声:“我去镇上检疫,一路?”

马儿漂漂亮亮、乖乖顺顺的样子,颜斯林见了,乐呵呵上去,刚靠近没两步,闻到了一股鸡屎味儿,吓得一哆嗦,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捏着鼻子皱着眉。

“你是怕马,还是怕鸡?”树树哈哈大笑,拍了拍竹筐里两只大母鸡,肥成两只球,咯咯咯,不安分地叫着,探头探脑的。

“小时候眼睛差点被啄了,见了就怕。”

“看不出来……公子您还见过活的鸡。”树树酸了他一把,转身把鸡笼子取下,拎着,朝对街的邻居家拎去。一个老爷子打开了门,说了几句乡音,寒暄几句,颜斯林也没听懂。反正看得出来,母鸡是送人了。

颜斯林这才觍着脸追上去:“欸欸欸,我想骑红的那匹。”

“还想挑?!”树树翻身上了红枣马,抬了抬草帽,“你只能骑青枣,一百块起步价,骑半小时;加时另算。没微信,付钱给现金。”

“什么呀你这?!欺负外地游客哪?!”

“噢,你外地游客哪,那得加倍。”树树大笑起来,夹了一下红枣的肚子,马铃铛清脆地响了起来,背影一摇一晃地走前边去了。

颜斯林只好拽住青枣的笼头缰绳,停了它。青枣一看就性子温顺,颜斯林轻轻一扶鞍头,一个漂亮的翻身,跃上去了。

“看不出啊,会骑马?”树树回头一笑。

“开什么玩笑,朕小时候可是骑术冠军。”

“吹吧你。冠军跑这儿来干吗……”

颜斯林的确好久没有骑马了。他持缰,挺胸,深呼吸:混着马儿、野草、阳光和土壤的乡间气息,像吸入了一整片自然。收割季已经过了,风干天燥,田野里时不时突然飘来一阵烧秸秆的味道,却看不见蓝烟是从哪里升起。颜斯林发现他特别喜欢这个味道,那气息突然把他带回阳光灿烂的深处,光箭簇拥着他,记忆被点燃,柴火堆得高高的,视线也变得高高的,像高高的童年的梦……那烟熏麦秸的气味就是梦的味道,化为一股青烟,蹿入光的隧道。

教练是个英国人,小个子,一双浅黄色的长睫毛,茸茸的,颜斯林老想摸。教练一副落魄贵族的派头,教学不太负责,对小孩子一律称赞“棒极了”“好样的”。

“你要认认真真地帮你的马刷毛,与它亲近,感受它的性格,寻找你们的联系。”教练这么说,让颜斯林怀疑是教练想偷懒,才让自己去刷毛。颜不想刷那匹给儿童骑乘的矮种马。他喜欢的是贝拉,栗色的阿拉伯马,奔跑起来,毛皮犹如铜制的波浪。

无论多干净的马场总有免不了的气味,这让嗅觉敏锐的颜斯林烦躁不堪。上课的第一天完全是幻灭,他以为他很快就能像个王子一样骑着贝拉驰骋,说不定还能跳障碍,没想到光是戴马辔就花了一周,因为颜斯林暴躁,没耐心,总是不能把衔铁喂进马的嘴里。夏天结束的时候,受衔,坐姿,才刚刚有架势。

第二年夏天,松缰慢步,轻快打浪,这些渐渐会了。但颜斯林显然不满足于**那匹矮种马,他觊觎的始终是贝拉。在俗语中,形容一匹马轻快走的时候,左右肩交替起伏运动的感觉,叫作“浪”,有的马“浪”大,有的“浪”小。贝拉就是一匹浪大的马,但颜斯林根本不知道。灾难也是在那时候发生的,他趁着教练不注意,在贝拉休息的时候,偷偷踩着梯子翻上了贝拉。但他没有想到贝拉那么高……他简直觉得自己要被顶上天去了,一紧张,所有的动作忘得一干二净。他完全无法用上腿部的力量控制贝拉,整个人重心一仰,被贝拉一个浪就掀翻了,摔在地上,差点踩死。教练惊慌失色,远远地把咖啡杯一抛,冲过来救场,嘴里祈祷着:“没事没事,别告诉你父母,你没事,没事。”

的确没大事儿,但小腰给闪坏了。当下还不是特别明显,直到开学了,一背书包,哎哟,那个疼……躺在**,连翻身都不行,放射状的疼痛一直延伸到尾椎,连屁股都遭殃,整个后背犹如针扎。

奶奶特别疼颜斯林,但偏偏不信他腰疼这一说,颜斯林一叫唤,奶奶就说:“小孩子哪来的腰。不想上学,直说,就在奶奶家玩儿,哪儿也不用去。”

直到学校体检,拍片子,医生才说:“你家孩子腰关节错位呀,好明显的,怎么搞的?”

颜斯林撇撇嘴,也还真老实,没把贝拉的事情告诉爸妈。他清楚,照母亲的脾气,真要罪责起来,那教练恐怕小命不保。

腰伤好了之后,老爸还是不甘心,又把颜斯林送去练击剑——花剑。这次的教练特别负责,一对一教学,一心要培养一个世界冠军似的。颜斯林每天在剑道上练步伐,然后再配合上身动作,空手练,半年后,刚刚拿上剑,还没来得及开心,教练就在沙包上画了一个点,要他用一个健步去刺,这个刺的动作,三十次一组,一练就是七八组。练习枯燥至极,教练吼叫如狮。击剑服又厚又热,每次都挥汗如雨,如同桑拿。又一个半年过去,他终于可以练实战了,结果第一个跃刺,着地不稳,踝关节折成直角,韧带撕裂,脚踝肿成石榴那么大,紫了一个星期。

“想什么呢?”树树走在前面,回头喊了一嗓子,“快点儿!”

一嗓子把颜斯林喊醒了。**这匹青枣,浪很小,走起来老老实实的,颠得人昏昏欲睡。为了醒醒神,颜斯林打起精神,问树树:“你在这儿不无聊吗?”

“为什么会无聊?”

“这儿连个电影院、KTV都没有,还不无聊?”

“怕是内心无聊的人,才会怪环境无聊吧!这儿多好?我就是喜欢这里,我喜欢我的山、我的马、我的溪、我的木头。城里那霾、那车、那人,一个个戴着口罩挤地铁,牲口似的,就高级啦?!”树树的声音理直气壮,肩膀、身子随着红枣一步一晃,显出某种自在与得意。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自顾自哼着歌,但没人听得清她到底哼的什么。

说实话,颜斯林心里有点儿震撼。长这么大,什么人他都不稀罕,却被一山里的丫头给镇住了。

树树哼着哼着,到了镇上的长途客车站。说车站其实也就是一个卖票的棚屋,两条长板凳,放在一个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百事可乐大伞下。几个农夫在抽烟,侃天说地,两个流鼻涕的孩子,哭得跟什么似的,朝着一辆破巴士挥手。

颜斯林问:“怎么了这俩孩子?”

树树说:“村小的支教老师又走了。孩子难受。前几年,来送行的孩子几乎是全班全校都来,浩浩****步行二十里,到这儿,送走那些大学生,奔丧似的……这个比喻不恰当啊,你知道那场面还是大的……后来吧,次数多了,志愿者一批一批来了又走,孩子们可能见的次数多了,渐渐麻木了,不会再来送了……你看这俩,多小。恐怕是第一次见到城里来的支教老师。”

妈的,颜斯林在心里第一个念头是,妈的。他怔怔地看着那两个孩子:小兔似的红了眼,拿袖子不停揩鼻涕,张着嘴,好像在说什么。小孩儿一人抱着一把尤克里里[5],傻傻地,挎在前胸。

脏兮兮的玻璃上,依稀看见两个穿冲锋衣的年轻人,一男一女,时不时看看手机,时不时彼此耳语两句,时不时朝俩孩子挥挥手,还拿手机拍那俩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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