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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第2页)

沈知白接到了一封信。

信是寄到飞云观的——不是快递,不是挂号信,是有人亲手放在观门口的台阶上的。信封是牛皮纸的,上面用钢笔写着“沈知白道长亲启”六个字,字迹娟秀而有力,一笔一划都透着一股认真劲儿。

他拆开信,里面是一张照片和一张便条。

照片上是一个年轻女人,穿着学士服,戴着学士帽,手里捧着一束花,站在一栋教学楼前面,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她的头发比一年前长了一些,眼镜换了一副,银框变成了金丝边的,衬得她的脸更白、更小、更精致了。但沈知白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不是因为长相,是因为她笑起来的弧度,和在卫生院三楼病房门口说“别死”时的弧度,一模一样。

周若棠。

便条上写着:“沈道长,我考上法医了。省公安厅的编制,十一之后报到。你还好吗?手还疼吗?”

沈知白看着“手还疼吗”四个字,看了很久。他的右手已经不疼了——准确地说,是习惯了。那些符文还嵌在皮肤下面,像纹身一样,永远不会消失。它们在他的骨头里安了家,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像心跳,像呼吸,像血液在血管里流淌。疼了整整半年,疼到他夜里睡不着觉,疼到他不得不用桃木剑的剑柄咬在嘴里才能不叫出声来。但半年之后,它们安静了。不是消失了,是和他的神经系统达成了某种休战协议——符文不再主动刺激神经,神经也不再对符文的存在过度反应。它们共存了,就像沈知白和这个越来越不正常的世界的共存一样。

他把照片看了三遍,然后翻过来。照片背面还有一行字,写的不是中文,是拉丁文,是法医学的一句格言:“Morsvinnia。”——死亡征服一切。

沈知白不认识拉丁文,但他认得周若棠的字迹。他把照片和便条一起收进袖口内侧的小口袋里,和那两枚铜钱、那管用到快空了的药膏、那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放在一起。口袋已经快装不下了,但他舍不得扔掉任何一样东西。

他把信纸折好,放回信封,压在枕头底下,然后起身收拾东西。宋知意坐在院子里等他,手里捧着一杯茶,茶已经凉了,但她没喝。她今天穿的是藏青色的冲锋衣,头发扎成高马尾,脚上是一双登山靴,靴子上沾满了泥。她昨天刚从东北回来,处理了一起疑似与异兽“耳鼠”有关的异常事件——耳鼠,《山海经·北山经》记载:“其状如鼠,而菟首麋耳,其音如獋犬,以其尾飞。”到了现场才发现不是耳鼠,而是一只被混沌气息污染了的普通黄鼠狼。宋知意处理完之后连夜坐火车赶过来,在火车的硬座车厢里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背包被人割了一个口子,里面的干粮和水壶不见了,但那把从不离身的短剑还在。

“去哪儿?”她看到沈知白出来,把凉茶倒了,站起身。

“南边。”沈知白说,“有一起新的上报,具体地点还不知道,但方向是南。”

宋知意没有问是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一年来她已经习惯了这种模糊的上报——异常事件的发生地往往无法精确描述,因为“空间”在混沌气息的影响下已经变得不可靠了。有时候你明明在地图上标注了一个点,到了那里却发现什么都没有,而真正的异常地点在五十公里之外。有时候你走进一个村子,看到一个老太太在河边洗衣服,一切正常,但当你走出村子回头看的时候,那个村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玉米地。

空间在错乱。时间也是。

宋知意把短剑别在腰带上,拿起背包,和沈知白一起向山下走去。

走到半山腰那座塌了一半的砖窑时,沈知白又停了下来。一年来每次路过这里他都会停一下,不是发现了什么,而是习惯。就像有些人会在路过某个路口时不自觉地想起一个人一样,沈知白在这个砖窑前,不自觉地想起了一年前那个在窑口徘徊的影子。他后来回来查过,砖窑里的脚印确实是女人的,但不是翠翠的,也不是周若棠的,更不是宋知意的。那脚印的主人,脚很小,但踩得很深,像是不会走路、或者说还没有学会如何控制自己体重的人。

沈知白后来在山里找了三天,没有找到那个人。

他收回目光,继续下山。

山下就是赵家村。

一年过去了,赵家村的变化不大。老槐树的铜锣早就摘了,红纸人被风吹散了,但树干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印痕,像一道永远不会愈合的伤疤。老孙头家的院子翻新了,围墙重新砌过,院门上贴着一副红对联,是今年春节贴的,已经褪色了,但“人顺家和”四个字还能看得清。翠翠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怀里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她的气色很好,脸上有了血色,嘴角的疤痕淡得几乎看不出,像一条细细的、粉色的线。李砚从屋里出来,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小心翼翼地吹了吹,递到翠翠嘴边。

沈知白从院门口经过,没有进去,也没有打招呼。李砚抬起头看到了他的背影,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出声。他把鸡汤放在翠翠手里,自己蹲在门槛上,看着那个青蓝色的背影消失在村口的大路上,沉默了很久。

他知道沈知白不是来看他的。沈知白每次下山都会路过赵家村,走同一条路,经过同一个院门,从不进去。不是不想进去,是不敢进去。翠翠的命是救回来了,但沈知白的手上还留着那些符文,那些符文时刻提醒着他——混沌还在,事情还没完。在事情没有彻底结束之前,他不想走进那些被他救过的人的家里,不想喝他们递过来的茶,不想吃他们端上来的饭,不想让他们觉得“安全了”。

因为他不确定,安全的那一天,到底还来不来。

芙蓉镇。

沈知白和宋知意在芙蓉镇外停下了脚步。

一年过去了,这里什么都没有改变。三十六户人家,一百四十七口人,仍然坐在自家的饭桌前,睁着眼睛,一动不动。饭菜已经腐烂了无数次,又被新的饭菜替换——镇外的亲戚们会定期来送饭,把腐烂的收走,把新鲜的摆上。他们相信这些人会醒来的,总有一天会醒来的。就像植物人一样,你不能因为他不睁眼就不喂他吃饭。

沈知白每次路过芙蓉镇都会进来看看,不是因为他能做什么,而是因为他觉得应该来看看。这些人不是因为混沌直接受害的——他们是被“星魄”了,魂魄被某个巨大的存在吸引走了,那个存在可能是混沌,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他们的魂魄没有消失,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沈知白还没有能力到达的地方。

总有一天,他会去那个地方,把他们的魂魄带回来。

他蹲在林宅的堂屋里,地上的人形轮廓还在,白色粉末已经淡了很多,但还在。人形轮廓的头部位置,一年前摆着铜钱的地方,现在摆着一样新的东西——一朵花。

不是真花,是纸折的花。白色的纸,折成了一朵栀子花的形状,花瓣层层叠叠,折得很精致,像是折花的人花了很多时间、用了很多心思。

沈知白拿起那朵纸花,凑到鼻尖闻了闻。没有香味,但有一股极淡的气息,不是混沌的阴滞之气,也不是人类的气息,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他从来没有闻到过的味道——像春天的第一场雨落在干裂的土地上,像深秋的最后一片叶子在风中旋转着落地,像一个人在黑暗中点亮了一盏灯。

他把纸花收进袖子里,站起来,走出林宅。

宋知意在门外等他,手里拿着一个保温杯,杯子里是热水。她把保温杯递给沈知白:“喝点水,你嘴唇都裂了。”

沈知白接过保温杯,喝了两口。水温刚好,不烫不凉,像宋知意这个人——永远恰到好处,永远不给你添麻烦,但也永远不会让你觉得亲近。她和他之间隔着一层薄薄的玻璃纸,看得见彼此,但碰不到。不是因为她不想碰到,而是因为她不知道该用什么力度去碰一个人。清微派的修行教她的是“守中”——保持中庸,不走极端,不偏不倚。但这种修行也让她失去了一些东西,比如冲动,比如热忱,比如在某个人面前不管不顾地大哭一场的能力。

沈知白把保温杯还给她,继续赶路。

他们的目的地是这次异常事件的上报地点——一个叫“青溪”的小镇,位于东南沿海某省的中部,距离省城大约两百公里。上报人是当地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姓陈,三十出头,在电话里的声音很稳,但沈知白听得出来那种稳是在强撑。陈民警说,镇上发生了一起“不太对劲”的案子,死了三个人,死因不明,尸体上没有任何外伤,也没有中毒的迹象,就像是“睡着睡着就死了”。

死因不明的案子,这一年里沈知白处理过很多。大部分都不是混沌直接造成的,而是混沌气息污染了某个地方的风水、某条河流的水质、某片土地的磁场,导致人体机能出现异常。但也有一小部分,是真的有什么东西从梦境中掉下来了,掉在了不该掉的地方,遇到了不该遇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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