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大厅当中,
王祭酒一脸冷漠的看著陆瑾,等待著陆瑾的回答。
陆瑾微微頷首,他也看出了王祭酒对他的厌恶,不过陆瑾不在乎,
这位祭酒大人,哪怕对自己再厌恶,碰上好的诗词文章,还是会发自真心的喜欢。
在陆瑾看来,这才是一个文人应该有的品质,
哪怕对於写诗词的人內心厌恶至极,却不会影响对那人诗词的喜爱,
根据世人传言,这位王祭酒是这种人。
眾人眼见陆瑾没了意见,便纷纷开始构思起诗词。
诗词一道不比其他,想要写一首好的诗词,往往需要数日时间,甚至数十日时间。
一首传世诗词,往往一个字都需要打磨许久。
好在这只是一场文试,留给眾人的时间相差不多,
有限时间內,能想出一首诗词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眾人中,许双傲然一笑,不假思索,拿起案板上的毛笔开始行书。
在场眾宾客眼见李双不需思考,一首诗词已经完成大半,纷纷讚扬起来。
“不愧是李双公子,年少大才,刚听到题目便有了思路,看其行云流水的落笔,想必这首诗词,绝不会差!”
“岂止不差?李双公子的才华可是眾文坛大家都称讚过的,
武试当中李双公子可能不是最强的,但文试一事,在场眾人当中,李双公子定是一骑绝尘的存在。”
“不错李双公子文采卓著。。。。。。”
席位上,刑部侍郎李宏博听著眾人对自家儿子的一道道讚扬声,老脸不由得分外有光。
对於自己这个儿子,李宏博可是满意至极,
李双打小就被冠以神童的称號,五岁能诗,七岁言赋,
李宏博更是请来文学大家对自己儿子进行教导。
说一句不自谦的话,李宏博认为在场眾人对自己儿子的评价,低了!
就在眾人一道道恭维声中,
场上李双笔锋一停,轻轻呵了口气,吹了吹还未乾透的墨汁,
有下人来到李双身旁,將李双的刚刚做好的诗,呈现给祭酒大人。
王祭酒接过下人递过来的纸张,在上面轻轻扫了一眼,
许久过后,王祭酒欣慰的点了点头,
“好诗,古往今来,这首边塞诗,足以排在前五十之列。”
王祭酒话语一落,在场眾人纷纷好奇李双究竟作了怎样的一首诗,能得到王祭酒如此高的评价。
王祭酒说的可是古往今来的前五十,这个评价属实不低了。
“祭酒大人,別光顾著您自己欣赏,读出来也让我等品鑑品鑑。”
席位上,一名酷爱诗词的宾客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对著祭酒大人催促道。
王祭酒微微一笑,朗声开口道:
“《从军行》
胡瓶落膊紫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