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任何人不得私自离开部落,不得单独进入荒野,不得与外界流浪者接触,若有外人前来投奔,需在部落外隔离三土日,確认无污染后方可入內。
【第十条】:若有人违背以上规矩,不论身份,不论缘由,一律逐出部落,永不得归————逐出之人,任何人不得收留,不得交谈,不得施捨食物。
这,就是最早的【烈日社会】下的生存法则。
——红月崇拜。
大地上,也有另一群人,他们看著那些异化的植物,看著那些疯狂的野兽,看著那些在红月下变得更加强壮的同类————心中生出另一种想法:“也许,这不是什么诅咒,是恩赐?”
“红月给了我们力量,给了我们进化,给了我们超越凡人的可能。”
他们开始主动拥抱红月,他们在月圆之夜聚集在旷野中,脱去衣物,张开双臂,让月光尽情洒满全身。他们食用那些畸变的果实草木,饮用那些发光的溪水,贴近那些扭曲的树干。
“月神啊,请赐予我们力量————”
“伟大的红月之神啊,请让我们进化————
“月神啊,请让我们超越那些懦弱的太阳信徒————!”
他们称之为【红月社会】。
【第3万年】
人口突破百万,烈日社会和红月社会,正式分化为两大阵营。
烈日社会的部落集中在山谷深处,岩洞之中————所有能遮挡月光的地方。
他们白天劳作,夜里龟缩,像一群躲在地洞里的老鼠,他们的规矩越来越细致,越来越严格,几乎精细到日常衣食住行的所有部分,严苛到了几乎病態的程度。
有人因打瞌睡时被月光照到,被逐出部落————有人因为捡了块月光下发光的石头,被乱石砸死————有人因为孩子红月里出生,不得不弃尸荒野————但,他们都咬著牙坚持著。
因为,他们看到了一那些红月社会的人,正在一点点地变成怪物。
最早拥抱红月的那批人,身体开始出现异变。
有的背上长出肉瘤,瘤子里隱约能看见五官;有的手指变成触手,软绵绵地垂在身体两侧;有的眼睛开始增多,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密密麻麻地挤在脸上。
可他们不觉得这是诅咒。
“这是进化!”他们高呼,“这是月神赐予我们的力量!”
那些肉瘤里长出的五官能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那些触手能感知最细微的震动,那些多出的眼睛能同时观察四面八方。
他们把这些畸变体称为【圣徒】,视之为神跡,为他们修建神庙,供奉最好的食物,最漂亮的女子。
红月社会,开始朝著不可名状的方向狂奔。
【第4万年】
人口突破千万。
烈日社会的人越来越难,不是人口减少一相反,他们的人口也在增长,但——
——
增长的代价是,规矩越来越严苛,生存空间越来越逼仄。
更可怕的是,那些红月社会的人,越来越强。
那些初代畸变体已经有了超乎常人的力量,他们徒手能撕裂虎豹,奔跑能追上骏马,跳跃能越过山涧;而那些【圣徒】更是拥有种种匪夷所思的能力,能做到普通凡人无法做到的事情,拥有更多的肢体和更强大的体魄烈日社会的人,在他们面前就像螻蚁。
“完了————”
“我们完了————”
“太阳拋弃我们了————!”
绝望开始在烈日社会中蔓延,但就在这时————有人发现了转机。
【不灭之火】。
不灭之火开始在任何一个兴盛的大部落中诞生,在红月社会,被引以为不详,遭受破坏,但在烈日社会,这却是绝对的希望,生的希望,不靠燃料燃烧,不受红月影响,昼夜不息地散发著温暖的光芒。
火光所及之处,红月的光芒似乎在变得黯淡,人心的躁动变得平静。
“这是太阳的恩赐!”有人高呼,“这是人类对抗红月的希望!”
消息传开,烈日社会沸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