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廉,物美,于是明清以来,铜镜遂绝迹。
历代养蜂考
蜂能为蜜造蜡,人利赖之。然自周时,不见以畜蜂为业者。有之,自汉始。中国人自古轻实业,汉以前即有之,亦无人纪载也。故数千年来,畜蜂之事,毫不进步。至可慨叹!考《高士传》:“姜岐当延熹中,桥玄为汉阳太守,召岐,岐不就,遂隐居,以畜蜂、豕为业。教授者满天下,营业者三百余人。”夫既云教授,则姜岐必创有新法,于蜂之性情、嗜好、居处以及采割分房并防患之法,研究详悉。著为书说,然后可凭以教授。而其书不传,其法遂亡。
至晋张华《博物志》云:“远方诸山,出蜜蜡处,以木为器,开一小孔,以蜜涂器内外令遍,春月蜂将生育时,捕取两三头著器中,宿夕飞去,寻伴来,经日渐益,遂停其中。”此不知为岐遗法否?其所谓木器,颇类于今日之蜂箱。但此只为分房之一法。
姜岐所教授者,当不止此。又,《阴阳变化录》云:“蜂每岁三四月,生黑色蜂,名曰将蜂,又名相蜂。相蜂不采花,但能酿蜜。”
按:此即蜂王。《尔雅翼》:“蜂以千百数中有大者为王,为蜂群之主。”一群中不能有二王,有二则哄而分出。而张华《博物志》,亦未言及。盖姜岐之教授法,至晋已全亡。然分房之法,讫未失传。五代潘牥《蜂诗》云:“今岁分成第几房?刳松为屋蜜为粮。”刳松者,自古蛇鼠最为蜂害,故古人为蜂造屋,皆刳木为之。屋成涂以蜜,备新蜂来为粮。法略与张华同也。
明刘基养蜂之详法
《郁离子》云:“灵邱丈人喜养蜂,岁收蜜数百斛,蜡称之。
于是富比封君。丈人卒,其子继之。未期月,蜂有举族去者。
陶朱公问其故?邻叟曰:‘昔者丈人之养蜂,刳木以为蜂之宫,不罅不漏,其置也疏密有行,新旧有次,五五为伍,一人伺之,视其生息,调其暄寒,时其墐发,蕃则纵之析之,寡则与之裒之,不使有二王也。去其蛛蟊蚍蜉,弥其土蜂蝇豹,夏不烈日,冬不凝澌,其取蜜也,分其赢而已矣。不竭其力也,于是故者安,新者息。’”
按:宫不罅漏者,恐蛛、蚁、土蜂等为害也。土蜂大于蜜蜂,不惟食其蜜,并食其子。蕃则析之者,即春日分房也。一房只一王,惟此与《尔雅翼》言之,他书未有也。
盖古人得蜜之法有二:一则畜蜂,一则采野蜂蜜。《博物志》:“远方山郡僻处,出蜜蜡,所著皆绝岩石壁,非攀缘所及。采者于山顶以篮舆自悬下,乃得之。”又,段成式《酉阳杂俎》:“蜀中有竹蜜蜂,好于野竹上结窠。窠与蜜并绀色,甘倍常蜜。”
是皆野蜂蜜也。贾岛诗:“凿石养蜂休买蜜。”亦致野蜂也。
今仍有野蜂,惟家蜂蜜色黄,野蜂蜜色白。白蜜为古所未有,古记载皆言蜜为绀色。即崖蜜野蜜亦未有言白色者。今河北密云、昌平、阜平、缘山诸邑,所产蜜皆白色,而皆野蜂蜜。其白如脂,其味含各种花香,较黄蜜尤佳。而家蜂无白者,不知其故也。又,今北平市上所有蜜皆白者,白可搀糖霜,黄则不便。故密云、古北口等处所产白蜜,尽为北平市收去。至其出卖,则每十两不过二三两真蜜而已。
今西法兴,以木箱养蜂,蜜则随酿随采,故其味甚薄。若中国法,一年只春时采蜜一次,故其味之甘浓,胜洋蜂数倍。酿之久与不久故也。西洋人从未尝过此味厚之蜜,反以为伪。又,蜜过夏则结晶,味尤甘。而西洋人尤以为伪,真可笑也。
糖之历史
古味甘食料曰饴、曰饧、曰蜂蜜,皆液质而色黄。惟蔗糖则白似霜,甜似蜜,不液而沙,取携便而洁白可喜。于饴蜜而外,别有风味,真食品中无上之宝也。然唐以前无之,唐以前所谓糖,皆饴饧。扬子《方言》:“饧谓之糖。”《说文》:“糖,饴也。”
是其证。至六朝笮蔗汁为糖,《齐民要术》云:“笮蔗汁如饴饧,名之曰糖。”是仍与饧无异。又云:“煎而曝之,既凝而冰破如砖,食之,入口消释,时人谓之石蜜。”是六朝时已有冰糖,仍无沙糖。考《北史·真腊国传》:“饮食多酥酪沙糖。”史书此者,以沙糖为中国所无。又考《唐书·摩揭陀国传》:“贞观二十一年,始遣使者自通于天子,太宗遣使取熬糖法,即召扬州上诸蔗,拃瀋即榨汁如其剂,色味愈西域远甚。”又,《老学庵笔记》:“闻人茂德言,沙糖中国本无之,唐太宗时外国贡至,问其使人此何物?云:‘以甘蔗汁煎。’用其法煎成,与外国者等。”唐以前书传,凡言糖者皆糟也。据此是沙糖始于唐初。或曰:《易林》有“饭皆沙糖”之语,岂知“糖”乃“糠”之讹,宋本不如此也。
汉焉有沙糖哉?然唐初所谓沙糖者,尽红沙糖也,尚无白糖霜。此有确证,宋王灼《糖霜谱》云:“唐大历间,有僧号邹和尚者,不知从来,跨白驴登伞山,结茅以居。须盐米薪菜之属,即书付纸系钱遣驴负至市,人知为邹也,取平直,挂物于鞍,纵驴归。一日驴犯山下黄氏蔗田,黄请偿于邹。邹曰:‘汝未知窨蔗为糖霜,利当十倍。’试之果信。”如贞观时即有白沙糖,到大历几二百年,此糖霜胡能取十倍利乎?故唐初仍无白糖。
按:《说文》云:“窨,地室也。”今谓地窖。藏酒曰窨,窨蔗者必以蔗藏于地窖。蔗受湿蒸,其汁外浸,遇冷而成霜,其白如雪,其甜如蜜。在初发明时,必利十倍。然此法用蔗多而得糖少。
至宋时即将红沙糖复熬之,使变为白沙糖,以迄于今。其详尽在王灼及洪迈《糖霜谱》中。实北宋时,糖霜已盛行。东坡《送僧图宝诗》云:“冰盘荐琥珀,何似糖霜美?”山谷有《寄糖霜诗》,是其证。
汉冬日艺蔬之法
今日严冬,一切园蔬,皆有鲜者。法掘地数尺深,而覆屋其上,屋北低南高,仰其檐,使能受日光,又恐其受风也。檐之下至地皆为窗,糊以纸,而于窖室内垒墼为炕,炕之上覆土尺余,和以粪,种各蔬,炕之端生煤火,使炕上土皆暖。虽蔓生之黄瓜,亦可结实,与夏日无异。而其法实创始于汉时,《汉书·召信臣传》:“太官园种冬生葱韭菜茹,覆以屋庑。昼夜蕴火,待温气乃生。信臣皆奏罢之。”是其法发明最早。
乃至魏晋又失传。晋石崇与王恺斗富,冬日恒食韭蓱。王恺百计不得其法,后贿其侍者,云:“合麦苗韭根捣之。”因冬月无韭,麦苗可伪韭叶,加以韭根,则有韭味。是可证晋时无以温室艺蔬者,不然,奢侈如石崇等,当有鲜韭矣。尚以麦苗作伪哉!知其法久已失传。
汉织锦法
《西京杂记》:“霍光妻遗淳于衍蒲桃锦二十四匹,散花绫二十五匹。绫出巨鹿陈宝光家,宝光妻传其法。霍显召入其第,使作之。机用百二十镊,六十日成一匹,匹值万钱。”
按:此即今日之提花也。提花用多钩为之,即镊也。织锦艺术,在汉已发达若此。
古杀猪后以火燎毛
今杀猪后,割其后腿,用铁条从割口挺入其腹遍搅之,再以口吹气于其腹中,令全身鼓涨,然后缚其口使勿泄气。再以汤洗之,用卷刃刮去其毛,使皮肤雪白。若古则杀豕后,先以火燎其毛,《庄子》云:“濡需者,虱也。择疏鬣自以为广宫大囿,奎蹄曲隈,乳间股脚,自以为安宫利处,不知屠者之一旦鼓臂布草操烟火,而已与豕俱焦也。”又,《韩非子》:“三虱相与讼,争肥硗之地。
一虱过之曰:‘若以不患腊之至而毛之燥耶?’”夫曰布草操烟火,曰毛之燥,则既杀而以薪燎其毛也。燎毛之后,其垢污如何去,而古书不详。
至六朝时仍用燎毛之法而去垢,法则详,《齐民要术》:“音缶,蒸也猪肉法,净猪讫,更以热汤遍洗之。毛孔中即有垢出,以草痛揩,如此三遍。疏冷令净。四破于大釜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