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重视卜筮
卜用龟,以火灼龟视其兆,而定吉凶。《说文》:“兆,龟坼也。”
盖以火灼龟板,上现坼文,即以此坼文定吉凶,《史记·赵世家》所谓“兆绝而后好”、《文帝纪》“兆得大横”是也。在夏商时,卜盖重干筮。周时卜筮并重,其卜词有千二百之多。然《左传》云:“筮短龟长。”似周人心理,亦以卜为重。故凡得大龟者谓之宝,椟以玄,藏于太庙。《论语》:“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甚贵重也,有大事则启之。汉以后用者少,唐或用之,唐以后载籍则不见,盖失传久矣。
筮用蓍草,枚长尺或五尺、七尺。筮时用五十枚,去一,四十九枚。三揲成一爻,十八揲成六爻。《周易》即其筮词。又有《连山易》《归藏易》,先儒谓为夏殷《易》,今不传。
周设卜筮专官
《周礼·春官》:“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又,“筮人,中士二人。”夫掌卜之官,尊至大夫,其重视为何如?是以周时凡事必卜,冠婚丧祭,祭牛皆卜而后定,大事更可知。其见于《仪礼》《春秋传》《国语》者,不可胜数。至战国已少,秦汉尤少,以此见迷信心理,愈古愈甚也。
至战国遂有卖卜为业者,以迄于今《庄子》:“支离疏者,鼓播精,足以食十人。”注:鼓,音策。揲蓍也。足食十人,言卖卜可养十人也。又,《高士传》:“严君平垂帘卖卜成都市,日得百钱自给,卜讫则闭肆下帘。”
又,《史记·日者传》:“司马季主者,楚人也。卜于长安东市。”
又,《汉书·张禹传》:“禹为儿,数随家至市,喜观于卜相者前。久之,颇晓其别蓍布卦意。”是皆以卜相为业,开肆得钱以自给,为春秋以前所未有。又,《前定录》:“宣平坊王生善易筮,李相国揆往问之。王生每以五百钱决一局,而来者云集。”是卜资之昂,为唐以前所未有也。
古相术
春秋时以威仪音声相人,即可决其休咎。其见于《左传》者,如斗伯比谓屈瑕举趾高、心不固,必败,后果败死。又,晋侯见鲁成公不敬,季文子曰:“晋侯必不免。”果陷厕卒。又,晋士贞伯谓郑伯视流而行速,必不能久,果死。又,叔向谓单子视下言徐,无守气矣,决其将死。是以威仪相也。又,楚子上谓商臣蜂目而豺声,必为乱。鲁臧文仲谓齐君语偷,必死。楚子文谓越椒罴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必灭若敖氏。叔向母闻伯石啼声曰:“是豺狼之声也,必丧羊舌氏。”后皆验。是以声音相也,而皆恶征。而善征先见者,如《文元年》:“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后果验。
又,《韩诗外传》:“卫姑布子卿善相,迎孔子而视之五十步,从而望之五十步,谓子贡曰:‘得尧之颡、舜之目、禹之颈、皋陶之喙,必圣人也。从前视之,盎盎乎似有土;从后视之,高肩弱脊,此惟不及四圣也。’”此又以行步时左右前后气象相也。
至战国秦汉相术能以纹理知休咎
春秋时之相,皆按理而决,至战国则益进。战国之时,最著者为梁唐举。《荀子》:“相人古有姑布子卿,注:相赵襄子、孔子。今之世梁唐举,注:相李兑、蔡泽。观人形状颜色,知其吉凶妖祥。”
此仍有理可凭也。至《韩非子》云:“今战胜攻取之士不赏,而卜筮视手理者日赐。”又,《周勃传》:“纵理入口,此饿死法也。”
后亚夫竟饿死。夫只以纹理相,则古所无也。又,《后汉·班超传》:“祭酒,生燕颔虎颈,飞而食肉,此万里封侯相也。”后果然。
是其术较春秋益进矣。
他若窦广国、卫青等,相者皆预知其封侯,而史失其词。凡此皆不录,录其有相法者数则,以见其变迁。自此以后,以相人为业者益多,与垂帘卖卜等,故不备录。
古有巫官
《周礼·春官》:“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男巫无数,女巫无数。”注:“巫能制神之处位次主者。”疏:“巫与神通,掌三辰之位次。”又,凡以神仕者无数,以其艺为之贵贱之等。《国语》云:“古者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中正,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圣人用之,使制神之处位次主。”是巫之来已久,其可考见者,《世本》云:“巫咸始作巫。”
是自殷已有也。
古巫有事时之盛况
《周礼·春官》:“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注:“雩,旱祭也,鲁僖公欲焚巫、尪,以其舞雩不得雨。”疏引《春秋纬》云:“雩者,呼嗟求雨之祭。”按《左传·僖二十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尪。”又,《檀弓》云:“鲁穆公曰:‘吾欲暴尪而奚若?’”又云:“吾欲暴巫而奚若?”
郑注云:“尪者面向天,冀天哀而雨之。”又,《女巫》云:“旱暵则舞雩。凡邦之大灾,歌哭而请。”注:“崇阴也。”又按《论语》云:“风乎舞雩。”是舞雩在郊外,值天旱,男巫则呼嗟向天,女巫则舞蹈歌哭,觊天哀而有雨。苟天不雨,则或置巫日中而暴之,甚或并巫、尪而焚之。若天之不雨,其咎端在巫者。在后世人君,值天下雨,或下诏罪己,意尚不失为正大;古则归咎于巫,其心理甚不可解。然当天旱,男女巫舞雩于郊外,歌哭舞蹈,其盛况为后世所未有矣。
古巫能下神视神鬼
《周礼·司巫》:“凡丧事,掌巫降之礼。”郑注:“降,下也,巫下神之礼。今世或死既敛,就巫下音伤其遗礼。”疏:“,当家之鬼。”盖既敛,使巫降死者之神也。是下神之事,自周至东汉未革。又,《左传·成十年》:“晋侯梦大厉,坏大门及寝门而入。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又曰:“不食新矣。”
后竟如言。又,《庄子》:“小巫见大巫,拔茅而弃。”又,《吴志·张纮传》:“陈琳曰:‘足下与子布在彼,所谓小巫见大巫,神气尽矣。’”又,《酉阳杂俎》:“明皇东封归,至华山,见金天王道旁迎驾。明皇令巫视之,所言衣服处所皆同。”又,《宣室志》:“韦皋为西川节度使张延赏婿,未达时依延赏颇遭白眼。有巫谓张夫人曰:‘韦郎有神护之,禄位过令公。’”是古巫能视神鬼。又,古籍记载类此者甚多,未必尽妄,疑古巫实有一种学理相传授;故周为设专官,后代失其传授,而山野乡僻之巫,遂群起为骗矣,见今尤多,故不再述。
唐宰相堂饭常人食之即死
中朝故事,宰相堂饭,常人多不敢食。郑延昌在相位,一日其弟延济来,值食次,遂同食,其弟一夕而卒。
以纸钱为冥资之历史
唐·陈鸿睦《仁茜传》:“仁茜,邯郸人。大业初,江陵岑之象为邯郸令,延仁茜教其子文本。仁茜夙与冥官成景善。成景朝太山府君过邯郸,仁茜令文本为具食,并赠以金帛。文本问是何等物,仁茜曰:‘鬼与人异,真不如假,可以黄色涂大锡作金,以纸为绢帛’”云云。可证隋末尚无以纸为冥资之事,故仁茜教之,至唐则渐多。《摭言》:“王勃在马当山遇老人曰:‘吾有债十万,可为吾偿之。’后勃买冥资十万焚之。”段成式《酉阳杂俎·支诺皋》云:“乃货衣具凿楮,如期焚之。”又,“具酒脯纸钱,乘昏焚于道。”又,《再生记》:“王抡妻梦抡已死,求钱三十贯,即取纸剪为钱,召巫者焚之。”又,《五代史》:“寒食野祭焚纸钱。”《宋史·外戚传》:“李用和少穷困,居京师凿纸钱为业。”
按:凿纸钱者,即诺皋记所谓“凿楮”,盖以圆铁管中含铁柱,打叠纸上即成钱形。今犹用此法,但皆杂货店为之,无专以此为业者,而宋时有之,想见古人之焚化多于今日也。
墓俑之历史
孔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以其象人而用之也。”
是自周时以木刻人殉葬,至晋六朝隋唐,则以泥塑人马及各项什物殉葬,以便死者,今发掘者是也。至明清尽易以纸,所糊人马什物,大小与真者无异,视古之泥塑物,小不盈尺者异矣。此外,又糊院宇居室、重楼杰阁焚之,则古所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