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即司市所谓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也。注:“质剂,券也。”
先郑云:“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也。言保物要还也。”疏:“古未有纸,故以札竹版书。大小者,言券有长短也。治质剂者,言听质剂之讼也。讼有期,过期则不听此讼也。”
——贷民钱国息五厘
《泉府》:“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后郑云:“以国服为之息,以其于国服事之税为息。
假令贷万泉,期息五百。”若是则五厘也。
古市一日三合
《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迫同侧而市,百族为主。
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行为商,居为贾。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小贩。”又,《礼·郊特牲》云:“大市于中,朝市于东偏,夕市于西偏。”
按:占市面积只百亩,除司市等官听事之处,疑太狭。今一日分为三时之市,各有所主,易期而入,则无壅矣。
古以人民与牛马同上市
《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
郑云:“人民,奴婢也。”疏:“以其在市,平定其价,故知非良人。”
按:古时必罪人方为奴婢,故云非良人,非若后世良人亦为奴婢也。奴婢可买卖,故与牲畜同上市议价也。
周时卖兽肉者悬兽首于门,以为识《晏子春秋》:“君服之于内,而禁之于外,是何异悬牛首于门而卖马市于内也?”据此,是当时卖何兽肉,即悬其首于门。
以为标识也。
汉都城市场
《三辅黄图》:“长安市有九,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凡四里为一市,致九州商人,在突门夹横桥大道,市楼皆重屋,有令署以察商贾货财买卖之事,三辅都尉掌之。直市在富平西南二十五里,即秦文公造。物无二价,故以直市为名。”张衡《西京赋》云“郭开九市,通阛连阓,旗亭市楼重立,俯察百隧”是也。隧,道也。又,按:《郡国志》:“长安大侠黄子夏居柳市,司马季圭卜于东市,晁错朝衣斩于东市,西市在醴泉坊。”
按:周市在王宫后,地只百亩,殊迫隘。至秦汉都城规模较周大启,于是市肆亦异制: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必大街之东西,不定在王宫后。又,四里为一市,较周制亦宏敞,而各方六百六十六步,可证市自为院落,有若今日特辟之商场。沿承周制,尚无临街列肆售物,若今日都市之杂乱,而管理市政者为三辅都尉。张衡《西京赋》所谓“周制大胥,今也惟尉”是也。而市楼皆重屋,市楼即旗亭。
旗者,商家所竖之招牌,悬于楼头,故曰旗亭。《史记》褚先生所谓“臣为郎时,与方士会旗亭下”者,此也。
汉酒市
《汉书·萭章传》:“长安炽盛,街闾各有豪侠,章在城西柳市。”又,“酒市赵君都。”
按:柳市已见前,大侠黄子夏所居,盖以其地多柳而名。酒市盖又以其地多酾酒者而名也。惟柳市、酒市,是否在九市之内,抑在道东或道西,则不详也。
周时商货皆以玺节出入,否则没官《周礼·地官·司市》:“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又,《掌节》:“货赂用玺节,皆有期以反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又,《司关》:“掌国货之节。凡货不出于关者,举其货,罚其人。”
按:节者,竹符也,持此为凭,货达则反节,然则古之经商者运违禁品不易也。
古商贾之诈伪
《新序》:“鲁有沈犹者,旦饮羊饱之,以欺市人。鲁氏之鬻牛马者,善豫贾。同价。孔子将为司寇,沈犹氏不敢朝饮其羊,鲁氏之鬻牛马者不豫贾。”
按:朝饮其羊则腹大而似肥;豫贾者,盖豫先宣传其牛马之美,而昂其值,其实不副也。
汉时已有在街上叫卖食物者
《三国志》注:“赵岐遭家祸,诣北海贩胡饼。孙宾硕过市,疑其非常人,问曰:‘自有饼耶?贩之耶?’岐曰:‘贩之。’宾硕曰:‘买几钱?卖几钱?’曰:‘买三十,卖亦三十。’”是在市上叫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