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看完了,走了。什么都没说。
第三天。
早上。
不怎么疼了。不是伤好了,是习惯了。肩膀还是酸的,手腕上的红印子变成了紫色,但身体已经学会了跟这些共处。
他正歪着脖子看一只蚂蚁搬东西——被绑三天,连蚂蚁都有观赏价值了。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哼东西,哼了几句才意识到是什么——上学期宿舍里王旭单曲循环了一整个月的歌,当时烦得要死,现在调子自己就冒出来了。
旁边有个小孩停下来了。蹲在两三米外,歪着头看他。他没在意,继续哼。小孩嘴巴动了一下,像是在跟着学那个调子。
一个女人走过来拉了小孩一把,说了句什么,语气不好。小孩被拽走了,回头又看了他一眼。
他闭了嘴。
老头来了。
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
老头走到面前蹲下来。又看了他一会儿。第三次了。但这次眼神不一样——前两次是在判断,这次是决定已经做好了。
他从腰上抽出短刀。
林远整个人绷紧了。手指摸上了鼻梁。
老头割了绳子。
两条胳膊瞬间松开。手腕上两道印子,紫红色的,有一处皮磨破了。他揉了好半天,手指头才一根一根恢复知觉。
三天。就三天,已经留了痕迹。
老头站起来了。说了句什么,指了指他,指了指身后那个年轻人,指了指营地。
意思不难猜:跟他走。
林远先走到三四米外捡起那只跑步鞋。鞋面沾满了泥,鞋带散了。他蹲下来穿上,系鞋带的时候手还在抖——三天没怎么动过的手指头,连这个动作都费劲。
年轻人带他走进了营地。不是进帐篷——没那资格。给他指了个位置,营地边缘,靠牲口圈不远。一捆干草可以靠着。递了一张旧皮子——硬邦邦的,膻味重——比划了一下:铺地上。
然后走了。
林远站在那里。活动了一下手腕,又活动了一下肩膀。脑袋左右转了转,脖子咔吧响了一声。
他从被绑在木桩上的囚犯,变成了蹲在角落里的多余人。
算是升职了。
他看向老头帐篷的方向。手机。
松绑以后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食物也不是水。是那个黑色的方块。他想去要回来——哪怕看一眼也好。看一眼日期,看一眼壁纸上那几张脸。
但他不敢。老头的表情刚才很清楚:你可以在这里待着,别找事。
他在干草旁边坐下来。旧皮子铺在屁股底下,膈是膈,但比地上好。有人路过看了他一眼,没什么表情,走了。又有人路过,也看了一眼,也走了。没人跟他说话,没人给他安排事情。
太阳照在身上,暖了一点。手腕上的印子在阳光下更清楚了——紫红色两道,像被什么东西咬过。
他想明白了老头为什么第三天才解开他。
不是信任了——三天能建立什么信任。是结论出来了:这个人什么都不会。
跑不了——两条腿在草原上不如四条。闹不了——那个体格,营地里随便来个女人都能按住他。搞破坏?他连生火都不会。
一个连水都提不动、路都走不稳、话都说不清的人,绑着浪费绳子。
他坐在那里,太阳慢慢往西移。营地里的人各忙各的。没有人需要他做任何事。
绳子至少还能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