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怀瑾没有回答。他只是看着沈惊鸿,目光从眉骨的伤疤移到颧骨的旧痕,从颧骨的旧痕移到握刀的手。那只手粗糙、布满老茧、指节粗大——是一只握了十年刀的手。他看了很久,像是要把这只手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在心里。
然后,他站起身。
“将军。”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沈惊鸿从未听过的东西——不是从容,不是温润,不是那夜别院里的真诚,而是一种……像是在告别的语气。不是告别两个月,是告别更久。“保重。”
说完,他转身离去。
走到院门口时,他停了一步。背影在暮色中微微顿了顿,像是想回头。
但最终,他没有。
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
沈惊鸿坐在石桌前,一动不动。
夕阳一点点沉下去。暮色将他的身影吞没,先是脚,再是膝,再是握刀的手,最后是整个人。院子里的景物从金色变成橘红,从橘红变成暗紫,从暗紫变成深蓝。星星一颗一颗亮起来,先是最亮的长庚星,然后是北斗七星,然后是漫天的银河。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伸手,拿起了那封信。
拆开封缄。信纸有好几张,叠得整整齐齐。字迹依然清隽,是林怀瑾的笔迹。但有几处墨迹洇开,像是写信的人曾经停顿过——笔尖悬在纸面上方,久久没有落下,墨汁从毫尖渗出,在纸上洇成一个小小的圆。
“惊鸿:
你问我,接近你是否从一开始就是殿下的安排。答案是——是。
重阳那日,是我奉殿下之命接近你的开始。殿下说,沈惊鸿手握三万燕云铁骑,是边关最锋利的一把刀。他需要这把刀。而我,是帮他握住这把刀的人。所以我去芙蓉园等你,所以我在众人面前为你解围,所以我为你续诗。
城郊骑马,别院品茶,都是我计划的一部分。每一次邀约,我都记录在东宫的文书上。每一句话,我都在事后向殿下汇报过。殿下需要边军的支持,而你是最关键的那个人。我必须让你信任我,必须让你——对我动心。
我知道这很卑鄙。
但是,有一件事,不在我的计划之内。
我没想到,我会真的喜欢你。
你说得对,我每做一件事都带着目的。但我教你品茶时,是真的想让你尝到茶香——因为边关只有苦茶,我想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清甜的东西。我带你看古迹时,是真的想让你看到那些风景——因为你在边关看了五年风沙,我想让你知道,大梁不止有边关,还有绵延的城池、古老的碑刻、千年不枯的池水。我教你骑射时,是真的想和你在旷野中并肩驰骋——不是太子府的密室里,不是翰林院的公文间,是在天高地阔的地方,只有你和我。
那些时刻,我忘记了自己是林家的子弟,是太子的近臣,甚至我也忘记了自己是个男儿身。我只记得,我是林怀瑾,你是沈惊鸿。
别院那夜,你说无论将来如何,这一刻是真的。
我想告诉你,对我来说,那一刻也是真的。
每一刻都是真的。
你摸菊花瓣时手指的轻柔是真的。你教我射箭时手掌的温度是真的。你在月光下念边塞诗时,声音里的苍凉是真的。你说‘也握得住你’时,掌心的力度是真的。
全部都是真的。
惊鸿,我去江南这两个月,殿下会派人继续接近你。不只我,他还有别的棋子。你要小心。二皇子的人也在盯着你——那日在芙蓉园为难你的赵崇文,就是他的人。朝堂上已经有一些马前卒开始弹劾你‘结交东宫,图谋不轨’。虽然被陛下压下去了,但风声已经放出来了。
我不知道事情会发展到哪一步。但无论发生什么,请你记住——
我从未想过要害你。
若有朝一日,你因我而受到伤害,我会用余生来偿还。
怀瑾,顿首。”
信的最后,有一行小字,墨迹比前面更淡,像是犹豫了很久才加上去的:
“别院门框上,我刻了几个字。你若去了,便能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