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生命会有几多壮丽,至少不输给山川湖海,繁星满天。但回过头去看,三十年,竟然就如白驹过隙,伸手抓去,不过一把空风。
但这是我一生中,如黄金般最美好的三十年。
幼时往事还历历在目,近似昨天。反倒是另一些人,明明相遇于其后,却觉得她那么遥远,那么遥远,远在我记忆的黑洞中,靠近不得:连光都不放过,过去未来,前吞后咽。
我们已经三十岁。
在我幼年的时候,三十岁对我们来说,遥远得不可想象,仿佛已是人生尽头。是什么时候开始,幼儿们会在大妈或保姆的教导下,甜甜地叫我叔叔好。白杨还对我抱怨,说她初三的时候,在公车上就有人叫她阿姨了,气得她恼羞成怒地下了车。
清晨六点,我昏昏沉沉被什么声音吵醒,睁开眼睛,平义已经起床了。
昨夜明明是他的婚前派对,却只有他一个人没喝酒,在一旁陪我们,干巴巴地打哈欠。好几个朋友玩儿开了,大家在他家里喝得东倒西歪,直接睡了地铺。
一大早,他一个人站在窗子边上穿衬衣,回过头来看我一眼,又黑又瘦,一时没看清楚还吓我一跳,以为是陌生人。
在外一年,他彻底晒成一个快乐的农夫了。
“伴郎,起床了。”他一边毫不客气地叫我,一边拉开窗帘。
我本能地伸手挡住眼前的光,却发现这冬日的雾江,天还没亮。我说:“什么时候你黑成这样了,天没亮都看不见你了。”
他笑,说:“你们知道我白过就行了。我们生的孩子肯定很白。”
我也笑。
我赖在**,懒懒地问他:“怎么着,你打算结了婚之后,继续在无国界?”
他扣好了衬衣的扣子,说:“我也不知道。结了婚,那是要讲责任的。要养家。”
“凭你的本事,那不是问题。”
他没说话,径自走到卧室门口去,拉上门之前回过头来对我说:“困就再睡一会儿,不急。”
在雾江老家,平义与邱天的婚礼,设在那一座乡间的老教堂里。教堂连同它旁边的神学书院,是由一位法国传教士花费十三年修建完工的。二十年前,幼年的我们曾经在春游时,去过那里。当年我在教堂脚下徘徊的那个下午,怎会想到未来会这样漫长,会有这么多故事。
一座大大的四合院儿,坐西向东,正堂、南北耳房和西楼皆拱廊立柱,灰黑屋瓦,台阶上已长满了野草,白色的教堂被青苔和**雨舔成了黛色,顶上长出了灌木杂草,像老人的须发,静静寂寂地站在半山腰:一百多年就这么过去了。
一百年时间里,教堂和书院历经几次劫数,渐渐磨出了岁月应有的样子:该消失的消失了,该留下的留下了。
冬日的南方,雨后,云山茫茫,草木黯然。教堂静立半山腰,远望像一块岁月的碑——世间万物,熬不过去的,岁月磨灭它;熬过去了的,岁月反倒装饰了它。
我们站在教堂前等待新娘邱天。她终于来了,而扶着她下车来的伴娘,是邱叶。邱叶为她打着伞,面容平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她们生来就是一对姐妹。
**雨霏霏,四下静谧无声。我想起前一夜的单身派对,邱天对我说:“这次肯回来办婚礼,到底还是因为邱叶。可能是她看到我缺条腿这样子,原谅我了吧……我真是……感谢老天让我缺这条腿,要不然,我一无所缺的话,大概一辈子都没法面对她了,也没法面对爸妈。我始终觉得,我的一切都是从她那里偷来的。”
我安慰她:“邱天,这一切都不是你的错,何必自责?”
邱天又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连一个能做伴娘的朋友都没有。要不是邱叶,我连一个伴娘都找不到吧?和我最亲的朋友,只有你。可你既不是我的伴娘,也没做我的新郎。”
邱天是凑在我耳边说的这句话。我已经醉了,不知道怎么回她。我侧过脸望着她,看到她眼里的泪,饱满如一汪荷上露,却始终,始终没有滚下来。
那一刻我才察觉,儿时掉落在我花园里的那一颗樱桃,已经长成了一棵青绿的树。
瓦格纳歌剧《罗恩格林》第三幕的混声合唱响起,这支经典婚礼曲目我在电影里听过无数次,却只有这一次,叫我终生难忘。
我陪着平义,站在破旧的圣坛前,看着邱叶搀扶着邱天,一步步走上前来。她走得这样认真而持重,仿佛往事郑重其事地造访,携带着我们青春的讣告。
真的要感谢上帝——谢谢我们的本地神父那口奇突的雾江郊县方言,像一段歌剧中突然冒出来的二胡,恰到好处地打破了这等百感交集、哀喜相承的情境,让人哭笑不得——否则我早已哭出来了。
可这眼泪是为了什么,我也说不上来。
可能真的就是为了在这个无常的世界,那句恒常的誓言:
你,是否愿意娶她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疾病或是健康、富有或是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这个世界?
我愿意。
……
交换戒指与亲吻。神父宣布他们成为夫妻。他又带领他们,一句句宣读下去:
我生命中的伴侣和我唯一的爱人。